IWAI wrote:
ESP(Electr...(恕刪)
我個人親身經驗,還好車上人員沒有嚴重的傷亡...
在幾年前,我在國道二號剛過三峽交流道,我走外二車道,前方是台TT(註.我知我車子沒有什麼安全配備,我還特地注意與前方的安全距離),
正與同事談論TT時,突然間由最內側車道有台車失控衝向我這個車道,結果前方TT不但停住而且還閃過,
可我就沒那麼幸運,我在緊急殺車同時,我也失控了,在失控中擦撞到TT,還好他有變換車道,
不然我真會由後面直接親上,此次只碰到車頭側邊及保桿,維修費共賠了37萬多。
在這次之後,我換車的基本條件,必需ESP+6安...
生命無價啊,又或說,若我買車時再加這37萬,我可以買到更好的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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