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豚愛上貓 wrote:首先 謝謝大家的回應我手邊沒判決書 我也最近才知道這件事情的他被判賠238萬 保險有幫他出180我po這文之後 有媒體居然私訊給我@__@我只能講我朋友現在很苦每天都努力的工作 想著怎麼賠人錢...(恕刪) 你發這篇文的用意是為了幫你朋友討個公道吧!!判決書貼出來讓大家知道 導正社會歪風 讓你朋友也不用損失這筆錢!!!什麼現在很苦,努力賺錢...看起來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的感覺...這樣看起來真的你朋友沒錯嗎?
之前也有個很誇張的事情,一個騎機車的自已騎機車跌倒,後來又滾到停在路旁的小march旁(停在有政府畫格子的停車格裡),後來車主回來好心幫騎機車的服起來,它確咬死小march撞它的,後來她去醫院看看自已跌倒那位,還被家屬大罵你撞了人這麼久都不來看被害者喔後來小m的主來與保險公司業務談論後,保險公司勸說你有保險就用這保險賠他吧!結論若以後自已跌倒受傷,無論如果都要衝到路旁自行碰一下車子。才有辦法得到保險理賠!結果就沒事走進警局作筆錄了。
吃香腸就....反正都一樣一定要多喝點吃香腸撞死人...可能還蓄意殺人...因為是清醒的喝醉點..比較安全..因為撞死人什麼都不知道鬼島因該會那樣判吧....該不會以後大家..都放一瓶高粱放在車上自保酒最殺人, 跟蓄意殺人....等級不同toocck wrote:沒錯...死者為大我...(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