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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尊重高速公路超車道的駕駛人

T42p wrote:
(三)是針對持續行駛行為 => 除非你保持不低於最高速限, 否則開罰! 意思是限速100, 前面

爭這個一公里兩公里是不會有結果的.

大家都知道取締超速有一種叫寬限值的東西吧?
很遺憾的一點是, 寬限值這個東西是雙邊對襯的,
也就是說, 在取締慢速佔用內車道的行為時,
只要他不低於最高速限超過十公里, 就不會被取締.

所以正本清源之道,
還是想辦法修法把最高速限持續行駛的但書拿掉.
或是像已經進回收桶的另一串裡面的一張照片一樣,
規定擋住後方一定數量車輛時視為違規.
非常贊同gtv484兄文中所寫
而索引內容應係引自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網站之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使用車道路權觀念」交通執法
一文
儘管是行政機關的標準
但可合理推論應係當初立法原意
可作為大家是否受罰的參考

至於這個問題
我覺得大家把道德問題 外國標準 法令規定 個人喜好
通通混在一起談
結果各說各話
難以聚焦
沒想到才過半天,回文已經到第四頁?!

veryhappyman wrote:
請檢查一下
1.遠光燈是否開著
2.改HID是否燈光沒調低
3.外星人入侵

1.沒開燈,大白天。
2.原車沒改,本來就是HID。
3.當天空中並無異象。(還是外星人已經降落、易容、開起地球車?)

介平 wrote:
樓主大哥應該不是開戰車吧~

還沒開過...

geebeex wrote:
說的真好~

順便注意是不是有針對此點的交通大執法~

就只看到一輛斑馬車。

geebeex wrote:
七成會自動讓?台灣駕駛有這麼乖嗎?

所以我也很驚訝。

VAG小王子 wrote:
我比較好奇原po他開什麼車

聽說如果你開BIMMER的話....如果又是黑色的...

國道上 用到喇叭的機會比較小

賤駒不是什麼會令人驚艷的車,排氣量1984 cc而已。
抱歉,我不知道BIMMER是什麼...大哥教教我吧?

veryhappyman wrote:
原作那天開
1.閃燈的警車
2.救護車
3.砂石車
4.黑色的米漿

前三樣還沒開過。第四樣是什麼啊?

豬頭剋星 wrote:
腳踏車....

我不是阿姆斯壯。

Q123022 wrote:
敝人曾經在高速公路上遇到一群改裝鯊魚.....

那聲音大到嚇人.......看到刺眼的HID~聽到排氣聲就讓到最外側車道

雖然很討厭靠近大型車輛~不過避開那類的車應該會比較安全

希望樓主不是使用這樣的車.......

賤駒全車未改,只多貼隔熱紙。

honeydanny wrote:
前車有權利煞車...

任何車都有權利煞車。但是如果煞車如果純粹只是為了不爽跟在後面的車,恐怕會被以二級謀殺罪起訴的反而是閣下您。
Easonmobil01 wrote:
= = 奇怪 時速...(恕刪)


時代在進步,國家也在進步,開車的觀念也在要進步...
大大可以多看最近的電視廣告內側車道以開始推廣為超車道...
所以你想要以不超越他人的速度巡航時,可以選擇中線車道,當你有需要時在利用內車道超越前方車輛....
用完記得回道中線車道喔!!這樣大家都會為你拍拍手....
因為你的配合可以讓行車環境更順暢,更整齊....
不要每次講到行車環境大家都只記得日本歐洲等國家的好...
http://www.wretch.cc/blog/ab823004
Easonmobil01 wrote:
請問哪位大大可以幫忙...(恕刪)


可不可以以最高限速行駛於內側車道

可以啦!當後方都沒車要超越你時,隨便你怎麼用...
但是當後方有車輛逼近時我會主動讓出內車道,因為內側道不是我一個人的,當我不超車安全OK下我會讓車道開在中線,等有需要在利用內車道...
http://www.wretch.cc/blog/ab823004
反正...
不要沒事給人家開在超車道上...
常常中線道維持80-90,我的車已切入超車道,中線道車列又維持很長,各車間隙都很小(很多車喜歡

緊跟前車,不想讓鄰車道車插入),為了趕快駛離超車道,都加速約110-120,才能快速超越車列回中

線道,可是很擔心被測速!
對呀,有些開最內側還開80最底速限耶,真是被打敗了
cloudolphiniceday wrote:
忘記外國如果要求前車...(恕刪)


很多台灣人比較沒有這方的國外資訊,所以應該不是很懂那是這個意思 吧,嘻!個人感覺啦!
現在走高速公路也是除了超車,不然就都走外側,
看到後面有飛快的朋友一定先讓,大家都方便!
不過常常看到一些小小龜,硬是給你占掉內車道,
實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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