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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在德國Autobahn開過車?可以分享一下經驗嗎?

calvarial wrote:
大家一直強調"國情"...(恕刪)


我個人覺得
對超速不必寬容沒有錯
可是我們也不需要代替執法人員執法
對方車速超過速限想超車
或根本對方就是在飆車
我們所需要做的就是趕快讓他過

他想接罰單 就讓他去接罰單
他想早日超生 就讓他早日超生

如果內側車道都淨空
他要超速要飆車
也都只會固定在內側車道
不會像現在
想開快車的人得在車陣中穿梭
或是貼住前車尾逼前車讓出車道

兩害相權取其輕
寧願讓危險駕駛離我們而去
而不是硬將危險駕駛留在我們的身邊


有時候 覺得咱們似乎把外國想的太好
網路衝浪時無意中看到
外交單位給咱的提醒
http://www.tw.org/data/guide/017/22.html
我不是自己開而是坐計程車.
運匠大我只看到他的碼表100
120/160/180/205當時年輕
覺得他不要命了.等我自己開過
245才知道那個滋味.
說真的
還是有好處的
坐過計程車
300公里 一小時半 到達
難怪德國要發明磁浮
高鐵可能不夠快

orisfree wrote:


強調0-100的...(恕刪)


前面所提,歐洲車確實是強調中段加速度

sunland wrote:


底下是我憑著先前...(恕刪)

補充一下,Autobahn不是一條,而是一個路網,有限速的路段不一定是交流道附近,而是視當地路況而定,像德南的 Bayern, 阿爾卑斯山區,彎曲路段很多,碰上有速限的機會就大增.

德國的坡度確實是比較小, 在法國Normandy,就碰過像林口的那種大坡度,還是直線呢!

比較不習慣的是, 在德國,後車要超車之前會打方向燈,可是,等它超越之後,回到右側車道時,卻不見前車打右方向燈,剛開始覺得很奇怪.

後來, 當地人解釋,因為回到右車道是理所當然,而且後車一定知道前車會回到右側車道,所以就不必打方向燈了.

不過,在法國,大部份車輛回到右車道時,還是會打方向燈的.
所以不知道這個解釋是對的還是錯的.

如果有朋友想去德,奧開車,這裏有更詳細的說明: 請點下面連結 :歐洲自助旅行充電站
小弟今年終於有機會在德國開車,
由漢堡開到荷蘭(和數位同事合開),
大部份同事都標準速度,
只有我把那台可憐的1.6小出租車尬到上不去(約198km/hr, 可惜破不兩百)
我承認我在台灣有超速過,(什麼有超速... 常超速, 還常被開單)
且最高破錶(240km+, 但是無其他人, 我不喜歡蛇行和跑路肩)
歐洲人滿守規矩的不佔住內線, 雖然有遇到幾台不讓的, 並想由右邊超車 ,
(後來被同事阻止, 因為右線超車是違規的)
但是大部份跟屁股時就會讓開 (而我也被寶馬5釘過一次)
這些都是應該當地人就有的基本觀念,

我在15歲就在紐西蘭開車, 大家通常被閃一下大燈,就知道要讓開,
(而雖然超速在當地罰超嚴重的, 我的最高罰單為1萬台幣 幸好沒上法庭)
不像台灣一堆烏龜, 開70-80 還佔在內車道, 怎麼閃他們大燈都不理,
而一堆超速的都鑽外線的路肩, 亂危險的 (那站在路肩澆花的人多危險呀)
台灣的高速公路真奇怪....
而在英國被閃燈不讓的, 不要白目地佔著車道,
難怪亞洲人在白人國家都被說( Asian can't drive 亞洲人不會開車),
有一次我和朋友到北島的中間去玩, 延路看到超車道
(因為大部份為雙線道, 就是對面一線, 這邊一線, 但是有些直路, 或是山路爬坡處會有超車線)
就油門一拜地衝, 而後面有喜歡飆的就跟上來, 而超過前面的慢車, 就會切到左邊的慢車道
(紐西蘭開車方向和台灣不同邊), 後面要超過你的就會超, 不超的的也會跟著切到慢車道 ,
一路幾百公里飆下來, 進加油站加油, 同路的車也進來加油的, 看到我們還對我們微笑,
(因為在當地大多自己加油, 再到加油站店內付錢)
所以大家到當地要試著了解民情,
而好懷念來車有看到警車會對你閃燈告訴你減速的感覺, 會省很多張罰單....
Yahoo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hankchen/ 痞客邦部落格:http://haen.pixnet.net/
我十年前在德國出差過 3 個月, 也在 Autobahn 開車, 得到一個經驗, 開車若大家都守法, 開快車是很安全的, 在 Autobahn 要遵守時速限制, 若有標降速的指標, 一定要降, 否則警察會追上來, 其他駕駛人也會白眼你, 若是違法佔用內車道(台灣人好像沒有這種觀念), 是很嚴重的危險駕駛行為, 德國人雖然開車很快, 但是大家都守法, 事故很少, 台灣的環境開不快, 卻是大家都不守法. 事故超多 !!

到現在還記得, 在德國開了三個月車, 回到台灣開車時手心冒汗時時覺得很可怕, 變得不會或是不敢開車了, 何時台灣才能成為真正的先進國家呢 ??
e-jazz wrote:
其實以台灣的城鄉分佈, 人口密度, 駕駛人素質來說, 根本就不適合開放無限速高速公路...(恕刪)

我倒是覺得,可以開放高等級駕照考試!防衛性駕駛,反應速度,低抓地力(失控)控制列為必修項目,一年一測!
素質不足的直接刷掉!通過者適度放寬速限,肇事則取消高等駕照!
其實速度並不會造成更多的意外,只是出事時大多比較慘!
我記得Autobahn也是這樣,發生事故的比率是很低的!
Heel toe bend symphony?
之前在德國看一些車跑內線一直衝, 前面有車時頂多就是貼近前面的車, 遇到塞車還是在內線排隊.
倒是沒看到台灣那種見到黑影就開槍, 快貼近就閃大燈. 明明看他前面的車已經超速不少了還是閃大燈. 以台灣的法規來看這兩台車都違法超速. 只是後面那一台覺得被擋路.
Autobahn跟台灣的國道還是差一大截, 台灣路面狀況不佳, 收費站, 有些只有兩線道, 常修路面, 常塞車, 新舊車/車種又多又亂, 法規也不一樣.
除非修法而且國道修改成適合高速巡航, 為了你的安全我覺得還是不要把台灣的國道當Autobahn開, 尤其是車多的時候. 可是沒車的時候, 開內線或中線好像又沒什差, 只是少了閃大燈的樂趣. 沒車的時候2xx以上跑一下我覺得是還好, 我也會偶爾來一下, 不過要注意斑馬就是.

雖然還是盡量不要檔違法超速者的路, 但是還不至於像前面某人的說法及其引用法規

"不管有沒有超速
後面的車要超車就是要讓"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者。
五、前行車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如車前路況無障礙,無正當理由,不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

其引用法規已經給答案了,
其中"無正當理由" , 依交通法規規定行駛國道不准超速, 算不算正當理由. 不管超不超速一定要讓? 那可能要修法才可以.
還有, 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者要罰超車者.

第四十條   汽車駕駛人,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其感應器沒入之。
  前項行為,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並吊扣其汽車牌照一個月。
我覺得現在的國道一些彎度倒是還好,200km/hr以上大都不是什麼問題!
路面不平的問題比較嚴重,高速狀況下輪胎離開路面可是立即的大禍!
一些100km/hr看起來還可以的緩慢起伏,在160km/hr以上看起來簡直是起跳板!
在快速道路上這些起跳板尤其多!!
Heel toe bend symph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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