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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警察又在趕業績了

請這位仁兄爬文的時候的同時也用心看一下文章,高速公路會有紅綠燈嗎 ?? 無言以對
超人機 wrote:
來不及什麼??? 先...(恕刪)


不好意思重覆發言
1.國道超速是小弟的不對,不過我所要說的是夜間高速公路警察不用開警示燈?
2.請你不要用法官的口吻來評判別人,即使你對別人的發言有意見
3.請用心看別人的文章,高速公路不會有紅綠燈
是阿
又在趕業績了
小弟今晚在士林夜市被開兩張紅單
原因:位依規定停放-小弟是停放在人行道上,我認哉了,是我的錯
但是火大的是
兩張單子開的時間距離不到30分鐘
不然是怎樣喔
業績搶成這樣喔
明明是兩個小時後才可以連續告發
居然不到一個小時給我開兩張
搶錢槍瘋了喔!!!!
在人生的轉角你永遠不知道會遇到什麼. 如果, 我們之間的緣分是不應該出現的話, 那麼, 就將這段記憶當作
之前就有很多人抱怨
台北市已經解釋過了
目前規定是不可在道路範圍以外拍
捷運站、天橋這種在道路正上方的建築
都屬道路範圍
在上面拍不算偷拍

那什麼地方叫偷拍
以前沒規定不能偷拍時台北市警察更厲害
躲在路旁大樓裡、路邊工地裡、人行道上拍 都來
現在這些都不行了

都已經講得這麼清楚了
經過天橋跟捷運站本來就應該要更注意一點
自己要騎在天橋附近進行機車四個大字上
誰救的了你

再說
違規本來就是不對的

先管好自己吧
一直怪別人開單
的確 台灣的警察再辦案的制度上很神奇

台灣的警察會在每年年初時先定好今年整年的業績目標
然後前十個月都處在有一抓沒一抓的心態過日子
等到十月之後就開始趕業績啦....
所以請各位大大們到了年底特別小心荷包啊
只要是一點點的瑕疵都有可能讓荷包失血啊
請大家忍耐到年後再......放縱一點點

以上說得都是真的(是學校教授說的~該名教授是總統府的"大老"之一)
看了那麼多位大大發表心得後~心有戚戚焉呀!!

違規就是該罰~被罰只能怪你運氣不好~不過別存著僥倖的心態去違規。

我想大家看不過去的是如何取締違規的方法吧??

在台灣~就認命點吧!! 偷拍的就別說了~回想看看路上的測速照相桿的位置~

據小弟的觀察~不是藏在樹後面就是藏在標示牌後面~要找還真不太容易找呢!!

所以囉~乖乖遵守交通規則就沒有這些顧慮了~

另一方面也希望警察大人們對那些真正造成違規的源頭做取締或防範才是......
afishman wrote:
不好意思重覆發言1....(恕刪)
1.您不超速(違規), 甚至有無警察, 何必在乎?
2.在下語氣讓您覺得不快, 在下道歉, 但在下不過是說個道理而已
3.在下有過說高速公路上有紅綠燈嗎? 難道您看不懂在下的意思是, 要先反省自己能否做到不違規, 而不是先去質疑警察執法合不合理
01感情版沙豬太多, 身為男人也不屑再去, 男人啊, 嫌女人的改變, 何不看看自己長進甚微, 女權不壓過男權, 男權放低近女權, 兩性平權之日可臨
Aliyah wrote:
好熟悉的地方喔,該不會是南京~光復北交叉口吧?

我前天就被抓了

我騎了一年到現在才知道那裡要待轉

那天短短一個綠燈就六輛機車同時被抓

警察也很認真一個都不漏失

抓到前兩個

發現後面還有

就叫大家等著

等綠燈完一網打盡後再一個一個跟你慢慢開單

我想當天他業績有幾百件!!

若是有抽成的話,我想他可以成為直銷的鑽石級營業員了~~

闖紅燈行駛路肩當然該抓
但是機車待轉,紅燈不能右轉
地上漆禁行機車,超速
這些都是交通設施不足的便宜措施
有機車專用道就不必待轉和禁行機車
有高架道路和立體交叉就不會有紅燈右轉的問題
有夠直夠寬夠多的快速道路就不必限速
這到底是民眾自己愛犯錯還是政府的責任
台北市的交通建設僅限於每年把馬路挖開鋪平好幾次
公車專用道也是挖了再鋪鋪了再挖
種種路邊的花草和拆拆裝裝的路燈
把人行道全部挖開弄了一大堆"機車彎"
然後才發現機車彎根本不夠
所以還是繼續讓機車停在騎樓和人行道上
省下大筆的交通建設專做一些雞毛蒜皮
再高舉守法大旗向人民收錢
這生意怎麼算都不對勁
你好,我是布朗尼
Aliyah wrote:
好熟悉的地方喔,該不...(恕刪)


沒錯 就是南京東路與光復北路口

待轉的地方喔!就在那7-11那小小的框框!

設計超不好的 要去那待轉很怕會被其他車撞!


對了!還有另一個被抓的大陷阱就是基隆路往市政府有個地下道

地下道出口不能直接右轉至忠孝東路!那裡也是很多警察站崗拼藍鑽的黃金地段!

請各位駕駛要注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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