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終於看到一部烏龜車被紅斑馬攔下來

法律是最後一道防線與約束力(但是當遇到警力不足或執法不足時就...)

而禮讓、駕駛品德、道德~大家上路都有一個默契~自然而然都可以很愉快

試想~若在蘇花公路~~若前車是一台載滿砂石時速不到15~20公里~如果它不讓的話~後車也無可奈何~就沿路母雞帶小雞行走20~30公里~原本您期待最基本的速度應可達30~40~遇到這樣的重車~時間多了一倍~但是砂石車駕駛說~我沒有超速沒有必要讓路~且沿路都是雙黃線時~你會不會希望前車禮讓一下?若真有急事要從宜蘭趕到花蓮家裡處理家事~不得不在雙黃線超車~但被超車的那一輛車拿個相機來照像~連里程位置都記下來寄給警方~

誰對誰錯?!在法律之上應該有一層駕駛道德~有一層禮讓美德~否則這樣的重車司機不讓~會讓堅守不雙黃線超車的後車駕駛人氣死?

--

有些路段根本沒有警力~
如果只有法律~沒有駕駛品德~
一但這些警力約束力消失就像脫疆野馬一樣~
因此除了最後一道法律之外之上~每人都應該有些共同的默契~

如果沒有默契沒有品沒有禮讓~沒有警力維持的路段~就算是法律訂的再好再細也是無用武之地~且是最危險的~

--

就像走在路上沒有法律規定要讓別的行人~

大家都大搖大擺的一字排開散步又認為自己已經走很快了~腳痛走不快~身體不舒服走不快~

趕路的人能怎麼辦呢?

是沒有法律規定走在人行道上不能併排行走~也沒有規定行人要走多快

但是兩個腳痛的併排行走擋住後方趕時間的行人~在道德上似乎就沒有禮讓的精神

大家互不相讓~社會永遠就是這樣

風水輪流轉~哪天這位腳痛的朋友可能趕著約會趕著上廁所~遇到像以前的自己~

只能說~這是整個社會意識造的結果~自己也曾經參與~怨不得別人~要反省自己了
lmg wrote:
我們台灣紅斑馬大隊最...(恕刪)

屌不屌不重要,如果他車上有攝影機,只要能跟你跑一小段,就算最後被你甩掉也沒關係,因為已經有足夠證據了…

香港警車抓超速片段
http://goo.gl/b3MUUb 支持環保 減少用紙 發票要刷 手機條碼
台灣應該是沒有便衣警車這種手法.
想想連路邊架個流動測素三角架都叫偷拍,
讓大家哇哇叫, 這種方式就更不可能了.

回到題目.
姑且先不論對與錯,
單就台灣的交通法規結構來說,
內車道為超車道這種理想很難實現.

目前法規雖然規定內車道為超車道,
但還有個但書, 可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
而且這個最高速限在執行時和超速有一樣寬限值,
也就是說, 在速限100的地方他一樣可以用90的速度佔用而沒有被取締的顧慮.

台灣的交通法規是以速度本位, 取締方式也著重靜態取締,
高速公路三大車流阻礙設施: 測速照相, 巡邏警車, 安全間距基準線,
只要在這三樣東西之前, 絕對是車流緩慢.

大家可以自問, 在超速照相之前, 即使是在內側車道正常行駛, 可敢冒著接罰單的危險超速超車?
相信沒人會跟自己的荷包過不去.
我曾經想過, 除非內側車道可以在限定條件的情況下開放可超速,
否則這個問題永遠無解.
但是這種方法的爭議會很大, 所以也沒有可能真的實現.
禮讓是種美德~每個人都有被人禮讓感謝的時候~

最平常的例子~

上下班或是鬧區市區車流量大時~

當您從路邊停車格開車要進入車道時~

如果每輛車都不"禮讓",您就得等個半小時以上等到車流很少才能把車開出

如果不管禮讓精神~只堅守法律底線~這些車輛根本沒必要讓你插隊讓你進來~

每輛車跟的緊緊的~且都在車道上~而您的車頭是跨越路邊白線~他不讓你也沒辦法

但是如果有人肯讓你插個隊呢?

在隔了三五輛車後突然有輛車禮讓先行~(它在法律上沒必要一定要讓)

您會有什麼感想~?!

禮讓是一種駕駛道德~

如果社會大眾都沒有養成這種觀念~最後是每個用路人受害

被a到只好以法律大小聲~做筆錄~走法院~送醫院~浪費更多時間精神

惡意利用別人禮讓精神的卡位、插隊者不在此限
luminescence wrote:
誰叫要他龜速呢?他也...(恕刪)


我覺得這種觀念更可惡,
龜車誰都會遇到, 超過去就好了,
2000cc的車又如何? 再加速的性能會快到哪?
幼稚的行為, 危害其他用路人,
還沾沾自喜,
你最好是哪天重施故技時被追撞 ,
讓你一家哭去,
自己不要命還拖累旁人.


IvanPeng wrote:
敝人以前的愛車是MARCH 1.3,也是曾經遇過深夜四下無人以150km/hr開在二高內車道,卻被後面追上的BMW X5 4.4i猛閃大燈的情形,那請問究竟是我太龜,還是他太沒品了呢?!

我覺得根本之道只有兩點,那就是重新規劃速限,還有加強警察執法的統一性!!!

超速還敢在網路上公開...
限速多少就開多少
考駕照時不都有這考題嗎?
還是說沒駕照...?

IvanPeng wrote:
台灣國道速限實在慢得離譜,極速110km/hr我認為根本不配叫國道!!!!!還要請交通單位撤掉那些只強調 " 超速是危險行為 " 的標語,麻煩加上一句 " 開的太慢是變態又危險的行為 " 才對!!!最重要的是還要大力取締,而不是只拿超速開刀!!!

龜車是可惡
超速也很可惡

國道三號的設計上是以時速120公里設計的
超速是很危險的 可能在某些彎道上造成失控

即使想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
也不要拿別人的生命開玩笑
Harvey, Hearty, Happy, Honey~

sunland wrote:
台灣應該是沒有便衣警車這種手法.
想想連路邊架個流動測素三角架都叫偷拍,
讓大家哇哇叫, 這種方式就更不可能了.

一直覺得很奇怪
如果駕駛完全遵守交通規則
管他警察在哪裡照相
管警察開警車或是民車取締

為什麼很多人反對警察在天橋上拍照
還說警察像小偷一樣

更好笑的是政府
因為"民怨"所以取消了一些取締措施
(2004年10月左右的國道大執法 其中有警察開民車取締不駕駛因而取消)
不趁機教育民眾 要遵守交通規則
反而"放寬"

突然覺得 遵守交通規則的人都是笨蛋

真希望台灣也用便衣警車的取締方式

Harvey, Hearty, Happy, Honey~
youaten0112 wrote:
話說我昨晚下班要回家...(恕刪)

那個路段是兩線道嗎? 不然那個路隊長怎麼會撞到右邊護欄??
呵呵,大陆这种小货龟车也很招人恨~我往往痛嘀之
沒記錯的話現在應該只是勸導吧~
但有了紅斑馬加入"宣導"~
相信"內線龜行"的情況應該會稍有改善吧~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