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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算是殺人凶器嗎?

裝這個在路上碰到條伯伯臨檢,應該不太好吧...
雖然保護自己的財產是沒錯...但是於法不合就是不合,相對的貨卡或休旅雖然前面金屬保險桿也是為了自保.貨卡在上下貨時,更容易刮傷,更有理由裝金屬保險桿,車主或原廠也並無意去傷害它人(以前貨卡的金屬保險桿都是原廠附送的,原廠現在只拆不裝),只是單純的要防刮,或是防撞,但是"萬一"碰撞到行人,後果可想而知...
現在的車廠都有保護行人的設計,為了保護行人各廠無所不用其極,甚至連自己的引擎蓋都可以裝主動式爆破裝置(jaguar),防止撞擊時引擎蓋對行人的傷害,為了保護行人連自己的引擎蓋都可以不要了;只希望被撞的的行人別就行了,何況是小小的刮傷...
現在的車輛工程設計理念,保險桿已不只是保護車輛本身,而是盡量對行人提供保護,對於車輛乘客的保護另有其他設計.畢竟道路是公有財,路權是大家的,裝這個之前請想一下,如果滿街的車輛都裝這個(高單價車種更要裝,而且長度和單價成正比,因為她們烤漆更貴).會是怎樣一個情形...
太扯了,用這樣來讓別人不頂到它嗎?
矯枉過正~~
haker wrote:
你講了這麼多,不就是怕車子擦撞,要負擔自己烤漆費用,這不是自私是什麼?

台灣車子就是這麼多,停車位這麼少,所以才會造成這種用車習慣


前文已提過了,誰不自私?誰不努力保護自己資產?
車子多停車位少,造成這種不正常的用車習慣也是應當的?
講的好像車遭人擦撞,自己負擔烤漆費是理所當然的
有誰車被擦撞不"更"的?
講白一點,車位少...停車要用碰碰停法,說真的這種人要麼不要開車,要麼付錢租車位
人家就算停路邊,也是人家有能力、有機會去找到那個車位,別把擦撞別人車當成理所當然的
一直focus在對行人、機車...前文也說了,不可否認若釘到的話傷害會比沒裝大
但..若真的有機會撞到了,被撞的造成的傷害也不會小到哪
若車廠真要免除對人的傷害...汽車就會停產了

講來講去這是一個互相的事情
裝的人怨碰碰車不替人著想亂A別人車
沒裝的怨裝的人不替沒開車的著想
但我真的認為若碰碰車遇到這種車,車被釘出洞來真的是自己活該
只能怪他自己習慣不好&不長眼
自私,是台灣社會的病
當大環境都是這樣時,大部分人都會變的比較自私以保護自己

但個人認為有裝的車主應該要有自知之明
要更小心防範傷人機會
裝這個去傷到行人、機車,就是他的錯

到頭來..
反對的人很多就只能不斷對這種人用自私、無聊來當他的"罪名"
真的很難認為這種發言沒有情緒性在

下次有需要的時候再來去設計改進版
行車時縮進車體,停車時再伸出來 or 用快拆法行車時拆掉,停車時再裝上
這樣只能批評這種人自私的人就不會有話說了吧?

講了這麼多...
我根本沒裝
但真的很受不了目x的車主,所以我會認為這種東西有一定功用性
但一件事情一定有正反兩面看法
真的需要這麼長嗎?
--這還有改進空間
需要時時刻刻架在車上嗎?
--也還有討論空間

若你要回應我所說的,請不要莫名奇妙將我劃為"有裝的人"
就事論事,少點情緒性用詞,多點理性
你在路上看到這,不爽的話大可報警舉發他
意外防不勝防
小擦撞難免
但今天他裝了只是防止保險桿的部份
其他車體的部份...再說吧

若真要論保險桿的功能的話
保險桿有其功能性,也有其美觀的需要
這是時代與價值觀的演進
若單只是認為保險桿只是為了防小擦撞
幹麻現在都做同色烤漆?
恢復15年前的黑色保險桿,這種保險桿才好用吧
擦100次都還不會太明顯
若車廠出兩種保險桿
一種是原色未烤漆,一種是有烤漆
大部分人還是會選有烤漆的吧

至於用車觀念,每個人都有差異
有的車主可以接受洗車機的洗法
付300、500人供洗車打蠟的也大有人在
誰不喜歡美的事物?
能保持漂亮外觀,不是更好不過了嗎?
有沒有人把這種東西裝在屁股上的??

這樣前後都凸兩根出來....要防止被撞就要防的徹底一點,

碰撞停車法不一定是只被人從前面往後擠吧...搞不好有的人是從屁股撞的!!

所以我覺得怕被撞的人就裝整套的才有用.....
redasslin wrote:
一直focus在對行人、機車...前文也說了,不可否認若釘到的話傷害會比沒裝大
但..若真的有機會撞到了,被撞的造成的傷害也不會小到哪

如果是高速撞擊當然是沒差

但若撞擊力道不大
本來可以因為保險桿的彈性而沒啥傷害
卻因加裝這種硬物而刺傷
那就差很多了

redasslin wrote:
誰不喜歡美的事物?
能保持漂亮外觀,不是更好不過了嗎?

保持漂亮外觀是很好
但不該建立在可能危害他人的基礎上

真要防撞,可以去太原路買圓柱型/錐形的大大橡皮柱黏在牌照上
一樣有效果
而不是裝這種東西
若一個缺錢的人晚上從兩台車中間走過去,好死不死剛好被這個東西劃傷,不曉得可以要求多少賠償(1千不嫌少,1萬不嫌多)?
我所見過的,有裝這種東西的車主雖然口口聲聲說是要防止自己的愛車被不長眼的人用碰撞推擠停車法擦撞
但是最常用這種碰撞推擠停車法的人也是裝這種東西的車主
我一直在懷疑,是不是因為裝了這種東西,比較不怕自己的車被刮傷,就導致這些人不當的停車手法
連續一長排空著的路邊停車格,都可以停到把前面已經先停好的車子撞出兩個洞(還直接抓到過現行犯)
我沒想過還會有人支持裝這種東西,我真不知道這算是怎麼樣的一種心態
除了自私,還能說什麼
Randolph wrote:
真要防撞,可以去太原路買圓柱型/錐形的大大橡皮柱黏在牌照上
一樣有效果
而不是裝這種東西



非常高興你提供這樣的資訊
至少等我要付諸行動時,知道有比這種東西更適合的替代方案
原來這東西是有"防止碰撞"這種作用喔!
我之前都以為是好看。
但如果是為了"防止碰撞"
會有效果嗎?
這東西這麼小,除非你貼個大大的警示標語在前檔上,沒有人停車會看的到吧!?
(除非他有倒車"電眼" 是電眼喔! 倒車雷達還看不到勒! 。。。。如果有他真的有,你根本不必擔心他撞到嘛~~)
如果看不到
那這東西的效果不就只剩下。。。
"給前車一個教訓"
"你我碰一下,我就讓你痛很久"

沒說保護自己愛車不對
但過度防衛 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腳吧。。。
何必本來自己對的弄到變成錯的。。
更不用說對路人或摩托車騎士的可能傷害。。。
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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