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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分享]6/11發生的車禍已判決。(9/04更新)

fannfu wrote:
今天第一次開庭,結果...(恕刪)

想不到台灣的保險這麼糟糕,
被撞還會這樣.
我在國外出過幾次車禍都是對方侵犯我的路權,
都是保險公司全賠,
也沒有調我的保費.
樓主保重.
至於零件折舊,
還好我有多花錢保好一點的,
不管怎樣都會賠我原廠全新件.
若是沒有這樣保,
也至少會拿翻修件給我,
若是沒有翻修件,
也會拿副廠全新件來修,
而且維修完成以後也還是有一年的保固,
所以就算不是原廠全新件也只是心理感覺的問題,
其他一點問題都沒有.
那有這樣只賠139元零件費的,
有保跟沒保一樣.
爛死了.
樓主可以去申請交通事故裁決委員會裁決
非交通警察的審判裁決喔
最後的依據是按照交通事故裁決委員會裁決
不過要花三千元
但是看了樓主的案例之後感覺只是小車禍
沒必要另外花那些錢
樓主可以請警方初步鑑定一下肇事責任
或許多少都有幫助
通常車頭撞別人大多是該車的錯
更何況你是直行車
今天收到判決書了。
內言因對方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及行車時未注意車前狀況,而依掉落車燈判斷我已通過路口才遭到對方撞擊,而此事故中我無違規情事,且係遭被告由右後方追撞,無從閃避,故判決我沒有肇事責任。

希望被告收到判決書時能看得懂內文所說的,並改變自己的心態及行車方式,否則下一個被害者還是會出現。


此事終於落幕(雖開了二次庭,幸好我不必用請假的),而我也有還算完整的車禍處理經驗了,算是收穫,順便分享給大家。

也謝謝大家的指教。

真是 倒楣 碰到這種人..白目.....歐巴尚...

事發後車主也沒道歉,也不主動聯絡,並強調她上一次也發生類似車禍,結果是她對。


下次 請她 去 撞 砂石車 勢屍 看.............
這種阿桑根本是道路公害,以為馬路是他家的打右轉燈左轉,車子突然停在路口,開車東張西望就是不看路,肇事就是不講理的青番婆,不然就搬出保險公司來耍皮條,跟這種就是不用和解報警裁決告到底,對方也不會跟你講道理只想用盧的,要讓他繳幾次學費怕幾次才知道馬路是有交通規則的,不是花個八千混個駕照就可以隨便上路傷害他人。
fannfu wrote:
今天收到判決書了。內...(恕刪)


那這樣子的話~~
對方要賠板大多少勒?
不會就那7000多塊吧~~~
fannfu wrote:
如圖。我為A車,對方...(恕刪)


台灣法律就是這麼奇怪...你是閃黃燈, 他是閃紅燈... 再怎樣都是他的錯阿.. 閃黃燈是"讓", 閃紅燈是"停".... 這麼簡單的事情還要鬧到法院去...
真佩服開版大過人的意志力.
您經一事, 眾鄉民都長一智. 這可是您用心血換來的.

對我而言的結論是保險不要省, 我可能沒辦法跟那些人耗.
蠻好奇
請問板大最後賠償比例是多少?

判決你都沒有責任的話,是對方負擔所有費用呢?(包涵出庭控告等費用)

感謝大大的說明

賠償比例因為沒肇責,所以是對方需全付沒錯,但因為折舊賠償這條法規,所以更換新品的費用就被打折了。
如果我當初不換車門,直接鈑烤到好的話,那就沒有"折舊賠償"這條了,意思就是修多少就能拿到多少。

故我最後得到的金額是折舊後的零件費(車門)638元+工資7047+稅額672=8357元。

而裁判費1000元因我狀紙內是訴求對方需賠我14105元,及要求對方需負擔肇事鑑定的責任及費用,所以法官可能認為此為無理的訴求,導致我不算完全勝訴,變成被告需負擔600元,而我負擔400元這樣。
若我當初訴求內容只單純因認為己方無肇責而要求對方負擔所有修車費用的話,應該就能算完全勝訴而拿回1000元了(我自己推論的,僅供參考)。


對這樣的結果我其實很滿意了,畢竟我只是想藉由上法院來讓對方了解,不是"路口的事故"就沒有誰對誰錯或雙方都有責任。同時也讓我自己能親身跑一趟事故流程,相信這對我以後可能也會有幫助。


至少我現在了解,事故修車及寫狀紙的"眉角",而這經驗也能成為與對方談判的籌碼(如果不幸再碰到的話)。

僅以此分享,也希望大家都別遇到。


至於保險部份,若我當時有保第三責任險,應該會變成雙方保險公司去"喬",以我的例子來說,可能最後就真的是七三互賠了,因為再怎麼喬,雙方的保險公司都不會吃虧(我自己推敲的,僅供參考)。

所以不要以為全丟給保險公司去談就好了,應該視情況來決定要不要適當的介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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