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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賓士男「葉少爺」道歉母下跪哭求原諒

把拔把拔"葉錦堂",.把拔把拔"葉錦堂"..有沒有人可以確認一下...再加油, 把一些惡事搜出來, 提調查局檢舉.
現在都流行演技派的~
演一演戲跪一跪掉掉眼淚就解決了

powmien wrote:
現在都流行演技派的~...(恕刪)


他還是沒被聲押嗎?!!

kenandine wrote:
他還是沒被聲押嗎?!...(恕刪)


他被交保了,

被害人家屬 申請聲押加害者(葉少爺), 加害者 有逃亡之慮,

加害者仍然 "逍遙"
SuchisLife wrote:
這棟樓已經達成目標上...(恕刪)

葉少爺酒駕致死案 求刑7年
(檢方求刑而已)
"你不喜歡我,我也不喜歡你啊!醜八怪!"這句話不知道是誰說的 好貼切
7年而已...7年
兩條人命只值7年.一人才3.5年..
酒駕酒駕~如果真的要喝可不可以瞄準一點找那些天龍人

謀殺都不只這樣刑責了=.=難道要人 (喝了在上~阿順啦)

沒人要的小孩 wrote:
7年而已...7年 ...(恕刪)


立法院的法案

酒駕視為謀殺, 審理中,

叫立法委員快一點呀
以後想殺人就酒駕!這樣就不會背叛死刑 頂多就是7年

jack914381 wrote:
以後想殺人就酒駕!這樣就不會背叛死刑 頂多就是7年


我剛也想到耶!
這算是合法殺人的方式嗎?!
雖然不能說 不過看起來這是目前最有效的方式!套句廣告
合法殺人武器 只二 (啤酒罐).
啤酒罐的奧妙在於你喝了他在大的事情有都能化小~要是不幸被抓到了也才7年~沒事情不開罐放在旁邊警察也抓不了你 不虧是七種武器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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