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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9更新,酒駕死人不重要是嗎? 排入議程至今還沒有結果

幫頂!
酒駕的懲處條例非常需要修正!
我也要推
把它PO到我的FB跟MSN上面

不過說真的
修法通過機率幾乎等於0
因為立委民代不會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也不會拿屎塗自己的臉
不過還是要讓牠們知道人民的聲音阿
為什麼還不能成為首頁第一篇,大家還要在努力推....
推到首頁第一篇
要死個國父孫女才有後座安全帶法規

我看到底要死誰才能過酒駕修法

電池(Dandy) wrote:
為什麼還不能成為首頁...(恕刪)


因為能上首頁的只有開版12小時內的..... 我也才知道 orz

沒關係, 用email, fb , msn , 大家一人一信, 也請親朋好友發陳情書給立委們
真的要修法把酒駕罰則加重 這樣才有嚇阻的作用 其實可以參考別的國家對酒駕的罰則 台灣的真的太輕了
其實這些事情鬧的越大越久 對小妹妹的傷害也就越深 也越難走出這個陰影

但是如果惡法不趕快修改 未來酒駕案件一樣層出不窮 小妹妹每看到一次就會想起枉死的父母一次 實在是讓小妹妹情何以堪 而且她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所以務必要快刀斬亂麻 盡快修改惡法

另外希望肇事人趕快想辦法彌補(個人認為錢不能彌補一切 因為小弟也是在物質條件相對缺乏的環境下長大的 所以深深覺得有沒有父母一起陪伴長大才是最重要的) 不一定要靠錢解決事情呀 可以勇於承認自己的錯誤
然後以自己家族的力量 要求修改惡法呀 我想這不只是認錯了 甚至可以說是積陰德了 這就是對小妹妹最大的補償了吧

全民反酒駕連署 請各位方便的網友 肇事當事人及家人 進來連署 一起為台灣的未來打拼

http://campaign.tw-npo.org/sign.php?id=201205206355900

MM就是為尼 wrote:
真的要修法把酒駕罰則...(恕刪)



原文出處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http://www.npf.org.tw/post/1/9932



日前新北市消防局女隊員執行救護工作時,遭到酒醉男子開車撞傷,造成左小腿截肢的事件,引發社會大眾關注。社會上有不少人認為目前酒駕肇事事件頻繁,相關罰責卻甚輕微,似有必要加重刑責以遏止酒駕行為。法務部亦表示將於近期召開刑法研修小組,參考外國立法例,對於目前酒駕肇事的刑罰加以檢討並修正。在國人與政府對於目前酒駕處罰措施進行檢討之際,茲將美國酒駕的相關處罰措施歸納整理如下,提供社會各界參考。

一、酒後駕車的認定標準

美國各州對於酒後駕車的認定標準不盡相同。絕大多數州規定駕駛者血液中的酒精濃度達到0.08%,即算酒後駕車;針對21歲以下的年輕駕駛者,則採「零容忍」的制度,血液酒精濃度0.01%就算酒後開車,在此標準下,幾乎只要開車前有任何喝酒行為就被認定為酒後駕車。近年來,美國各州認定酒醉駕車的血液酒精濃度標準更趨嚴格,有許多州將血液酒精濃度標準從0.08%降到0.05%。

二、酒後駕車的處罰方式

美國對於酒後駕車的處罰方式在各州亦有不同,包括罰款、拘留、參加飲酒教育學習班、社區勞動、提高保費、吊扣駕照、監禁等。有30個州規定,累犯者要沒收車輛。在以上各種處罰措施中,最普遍的處罰駕照(至少六個月),並科處高額罰款。有些州甚至對尚無肇事的酒駕初犯,即予一週至六個月的監禁(例如阿拉斯加州、亞利桑那州、加州、俄亥俄州、華盛頓州、西維吉尼亞州),其他州則是再犯才有監禁的處罰。

三、酒駕累犯的處罰方式

對於酒駕累犯,美國各州皆採更嚴厲的處罰措施。以加州為例,初犯、無人員傷亡、無逃逸行為的酒駕者所面臨的懲罰是吊扣駕照6個月,罰款1500~1800 美元。在5年之內再次違反,吊扣駕照兩年,罰款和刑期加倍。如果駕駛者在7年內有3次酒後駕車被捕的記錄,將會被控以二級謀殺罪,即使駕車人並沒有造成任何人傷亡,照樣會被控以謀殺罪。對于二級謀殺罪,最高甚至可適用死刑。

四、酒駕罰款的額度

在美國,儘管各州情況各有不同,不過酒後駕車的罰款與事後開銷通常頗為龐大。以2010年加州為例,除了罰款1500~1800之外,酒駕者還需繳納拖車和存車費用187美元,登記、按捺指紋和拍照費156美元,重發駕照費125美元,增收汽車保險費2700美元,法庭收費816美元,社區服務費44美元,受害者基金100美元,酗酒教育基金50美元,學習班學費550美元等等,累計金額超過6000多美元。在上述費用中,尚值得一提的是汽車保險費,在美國各州(不僅是加州),凡有酒駕紀錄者,次年的汽車保險費皆提高近10倍左右。

五、美國若干州特殊的酒駕處罰措施

美國43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禁止駕駛人與乘客把已經開蓋的酒瓶帶入車內。此外,美國許多州也設有「連坐制度」,酒駕者若肇事造成人員傷亡,在喝酒時的餐廳負責人與共同喝酒者也可能被起訴。在加州,有酒駕前科的駕駛人必須在車內安裝「汽車發動酒測系統」, 這種裝置對酒味非常敏感,只要車內有酒味,就無法啟動車輛。民眾在接到通知後的30天內未安裝即屬違法,刑罰最高為6個月徒刑及罰款5000美元。在哥倫比亞特區,酒駕者會被要求觀賞一套酒駕造成慘不忍睹之事故的影片,累犯者甚至會被強迫參觀停屍間。在俄亥俄州,有酒駕肇事記錄的車主,其汽車將掛特別車牌,表明其駕車只能用在上下班等特別用途。
酒駕新聞,隨便看都有,越看越痛心,自行點選連結看新聞...

更新今日(5/3)酒駕新聞:

酒測??,一死!
疑酒駕撞橋墩-駕駛摔6米深河床死

酒測0.8,一死一命危!
又是酒駕!醉撞機車 情侶1死1命危

昨日(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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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測0.65,肇事!
穿裙酒駕女…曾是紅頂藝人

酒測0.53,一死!
運將撞死單親媽-警迅速逮人

以目前酒駕的罰責及刑度,看來還是很多人不在乎;各位民代、立委及相關部會、官員,醒醒吧!請快點做出回應,小老百姓要的只是安全的行車、生活環境!
樓主真的是太有心了,社會需要你這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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