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米爸爸 wrote:
人肉占位並不是因為人在停車格(障礙物)被罰,而是"不靠邊通行"啊!
另外也還有一個問題,除了警察、義交之外,一般人(含大樓警衛)是沒有指揮權力的。...(恕刪)
您好嚴格啊

佔位時站在人行道就好(如果有的話),沒有也只能盡量靠邊,
遇到冒失的車子衝進來,得不償失。
指揮當然是指揮自己的車子,停車時幫忙看看邊邊角角之類的,
或是倒車時手勢告知一下後車注意,
真要指揮別人也沒人理你的。
對了,先下車的人也能注意前車的動態,
一旦他們準備好離開了,就能打手勢呼叫自家車輛前進,
可以接得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