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有每一線道限速都是最高限速,為什麼您一定要占據最內線呢,因為外線車多?大型車多?車速慢所以擋道您?同理心你開在內車道也有人感覺你妨礙到其他用路人,原因就是你比後面的車慢,要最高速限又不超速請不要占用內車道
JABVince wrote:我也覺得這跟搭電扶梯...(恕刪) 不一樣..........大家明明都說了 超車完要切回中線......那為什麼 開得比較快就可以不用回去中線 一路超車到底?那跟捷運可不一樣 捷運的手扶梯 的確是不用切回右邊但是 照大家所謂"超車道"的定義 可不是如此只不過是某些人看龜車不爽 想把內線道弄成 誰開得快誰贏的原始戰場而已讓開 讓開 讓開.......我超速? 怎樣 叫警察來抓啊.....你又不是警察 讓開啦
有規定高速公路只有內車道可超車嗎?說什鬼話雅客山莊 wrote:讓一下有少你一塊肉?俗話說~~別占著茅坑不拉屎!!你GPS.120在內線~~ 你遇到一個GPS 110在內線!!我相信你不會超他!! 你會乖乖跟在他後面!!然後大家都窩在內線!! 第一台110 第2台 第3台 第4台....到了第10台 時速剩下 90~10 在上下!!難怪高速公路會塞車!!
推這篇 大家一起推~go~kobe_lee wrote:發文字號:管字第0960017526號一、台端96年7月7日電子郵件詢問事項敬悉。二、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三、究其立法意旨,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始能以該路段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如後方車輛速度較快,且表明欲超車,仍應讓其先行,至於有關該車是否超速部分,仍請交由國道公路警察認定及取締。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 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