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快紀錄保持人是一秒10.4公尺,時速大概37公里多(也就是3000公尺可以4.8分跑完喔XD)
要超過30公里,必須每秒跑到8.3,這等級大概是361秒跑完3000公尺,也就是6分跑完3000公尺
國軍弟兄我記得是要求15分鐘(大概每小時12公里)跑完,不知道閣下是不是6分鐘就跑完?_?
另外一般人短跑應該15~17秒吧?也就是時速24~21公里。
好像,要跑超過30,一般人都很難耶Q.Q
小弟時速11就沒辦法了,跪求閣下協助。
不過瞎扯這麼多XD
我覺得這法案搞笑用
只要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2中最後一條一樣規範著
對於前項第九款之違規行為,採用固定或非固定式科學儀器取得證據資料證明者,於一般道路應於一百公尺至三百公尺間,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應於三百公尺至一千公尺間,明顯標示之;其定點當場攔截製單舉發者,亦同。
那啥40改30都是垃圾騙人的,只是立法委員讓你們知道他們有在上班
特務羊毛 worte:
瓊斯 worte: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