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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第一次車禍,被三寶突襲...

有網友是看影片說故事,根本不知道駕駛者的視角跟視野與行車紀錄器不同,而且這麼守規矩的騎車為什麼要一直注意是否有人逆向?如果每天騎車開車隨時都要注意每一個位置是否有人逆向,那時速就只能維持30了,你自己會這樣龜速騎車開車?追根究底還是該違規者的錯吧!
不用怕 看起影片你是贏定了

最好提出求償 精神 跟身體也去驗傷

然後提出一個高一點的金額

Running Karma wrote:
有網友是看影片說故事,根本不知道駕駛者的視角跟視野與行車紀錄器不同,而且這麼守規矩的騎車為什麼要一直注意是否有人逆向?如果每天騎車開車隨時都要注意每一個位置是否有人逆向,那時速就只能維持30了,你自己會這樣龜速騎車開車?追根究底還是該違規者的錯吧!


應該這樣說,照這影片案例來說若真的有看到也會以為他是要往前路口直行,
誰知道他是要逆向+違規闖紅燈右轉... 又剛好被貨車檔到,完全無法預期路線就自然撞上了。

這種三寶往往都會說你怎撞他...

umax wrote:
應該這樣說,照這影片...(恕刪)


三寶如此說人之常情
但從影片判案的角度來說
我已經違規先了 你怎麼還撞我

Justin999 wrote:
是對方的錯

但是你明明早就看到了為何還要硬拼?
...(恕刪)


三寶的行為就是你
完全無法預料他的下一步動作
我一直覺得“應注意而未注意”跟本就沒這法條,為啥我直行的車輛要被加註這條,突然竄出的傢伙,如何能知道他要直走?右轉?還是自殺式撞擊呢?
別忘了最開始的理想!!! http://ansonblack.blogspot.com/
不管行車紀錄器裝在哪個角度,當機車騎出來時,正常應該都會瞄到對方從左方竄出吧。



防禦駕駛觀念也很重要,不是自己這邊綠燈,就覺得一直往前騎都不會有事發生。

我還是覺得,是你沒注意有機車竄出,而不是看不到,
不過依然是對方責任比較重,這是我個人觀點。

Justin999 wrote:
是對方的錯但是你明...(恕刪)


不要檢討受害者...這種三寶應該從馬路上消失

Justice.late wrote:
我綠燈直行對方先是...(恕刪)


依法官的判決
肇責不會是對方100%
有未注意前方車況這一條啊...
Justice.late wrote:
我綠燈直行對方先是...(恕刪)


抱歉,就我的看法,
樓主不可能沒肇責!!

天王條款 --> 應注意可注意而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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