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請高公局公佈實施至今,到底有多少「分流」效果,什麼時段,百分之幾?
第二、請高公局提供,每天違規車輛鑽來鑽去,取締件數多少?
第三、不是號稱有紅外線偵測是否坐滿三人?請統計合格率有多少?
以上的數據,保證足以證明,高乘載車道比雞肋還雞肋,
如果真的無啥實際效益,那廢掉的好處至少有:
第一、增加一個車道自由使用,大大減少塞車或因為被龜車擋住卻無法變換車道的機率。
第二、減少跨越雙白線違規卻無能取締,令法律威信蕩然無存的歪風。
第三、減少守法用路人目睹違規者猖獗,卻不會受到處罰的義憤與內心的不平衡感。
高公局是政府單位,政府單位最主要的任務就是制訂、安排最合理而便民且產生最大效益的制度(規劃)
讓民眾依循與使用。如果無法達到效益、又只會造成大量違規,那取消這個措施只是他們的「本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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