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owtempo wrote:
問題是"如何溫和且有...(恕刪)
要是我真的趕時間就會直接超過去,
沒甚麼好提醒的.
現在每輛車都搭載行車紀錄器,
且逼車條款已經通過,
貼太近跟太久可能吃上6K罰單,
被檢舉到就得不償失了.
ldas wrote:
如果你在平路
那沒有所謂的超車道
超車道只在高速公路
...(恕刪)
REALPOWER wrote:
打方向燈無效啦
因為台灣交通法規條例裡根本沒有這種警告或通知方式,所以大部分的駕駛應該都看不懂或不知道你在幹嘛
我之前住歐洲時,那是他們很常見的超車警示,歐洲車也有做這樣的設計,輕扳方向燈就會自動閃三次
但是我這個歐洲俗回台灣後,發現在台灣用這種方式只會當自己是白癡而已
根本沒人讓過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