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o0454 wrote:
第十四條 規費於繳費...(恕刪)
剛查了一下
規費法中並沒有要求任何規費的繳納必須預先繳納
此外計程收費的法源應該是公路法才對
找了交通部長到立院的報告,其中所提到法源是規費法的第八與第十四條 如下
第 8 條
各機關學校交付特定對象或提供其使用下列項目,應徵收使用規費:
一、公有道路、設施、設備及場所。
二、標誌、資料 (訊) 、謄本、影本、抄件、公報、書刊、書狀、書表、
簡章及圖說。
三、資料 (訊) 之抄錄、郵寄、傳輸或檔案之閱覽。
四、依其他法律規定應徵收使用規費之項目
第 14 條
規費於繳費義務人申請辦理第七條各款事項或使用第八條各款項目時徵收
之。但依其性質係於完成申請辦理事項後,始予徵收者,或屬於各機關學
校依法令規定通知繳納者,由業務主管機關訂定繳納期限。
目前所謂應預繳的理由
只是因為高公局預先就認為若事後收的話
呆帳風險較大
直接預設立場認為中華民國的國民會讓他們有呆帳風險
所以希望"鼓勵"大家都預繳
phs137891 wrote:
第一,我很不認同遠通跟政府這黑暗的巨大利益關係,合起來要框全國的人民,所以是屬於打死不將那狗皮膏藥貼到我的車上那最後一族群的人。
第二,前幾天,聽到廣播在誤導民眾說若是不裝會被罰款這樣的訊息,很明顯的又是財團在利用媒體欺騙百姓的做法,
就在今天,國道人工收費取消了,請教沒有裝etag過年上國道返鄉應該要先準備什麼呢?
我的理解是,一樣可過ETC收費車道,兩天後到7-11 ibon輸入車號機補單繳納就可以?...(恕刪)
有那個閒功夫打落落長的文章但沒時間google一下?
我真搞不清楚你們這些為反對而反對的人的心態!
現在都什麼時代了,政府還能洗你們的腦?
要不要先說說看閣下是聽什麼廣播電台告訴你會罰錢的?
想當初高鐵剛通車時也是一堆酸民說拒搭,結果呢?

奉勸你凡事不要只會為了反對而反對,這樣是永遠不會進步滴!
Etc原本就是世界潮流,未來說不定其它先進國家還必須要學我們,何必一直在小枝小節上打轉呢?
另外我覺得你不要裝真的是你的自由,但請不要上來說嘴,說的好像很委屈似的!
至於官商勾結這一部份自然會有法律來制裁他們!這更不用煩勞閣下費心了!
記住喔,說好了不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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