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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怎麼說呢~~~~給警察一個讚

留言被檢舉 超爽的 想到那些龜車車主有看到我的留言超不爽

只能檢舉我 哈哈哈爽拉
開放路肩時在路肩慢慢龜的可不可以也罰一下
上禮拜在國道一號走路肩,左邊一堆大卡車,前面一台Altis
時速大約75,我以為前面大塞車慢慢跟了很久
之後卡車加速離開我超過去才發現路肩前面500公尺內半台車都沒有
當下真的快氣炸,不敢開路肩可以不要開嗎
高速公路不是給你逛街的吧
請問這可以罰嗎真的跟暫用內線的一樣哭爸





我上高速公路要超車一定要走外側車道才有辦法超過去,有時候還真想走路肩超車,龜車實在是太多了
真的是只有用大快人心這四個字來形容最恰當了
不過也希望這不只是個案而已
衷心期盼警察大哥們能夠對這些龜車們多開罰單
我相信如此高速公路的交通應該會好很多
我覺得超車道未達 110km 都是龜車
100km只是中線在開的
不要佔據超車道比較好

savage1006 wrote:
罰的好~~早就該罰了...(恕刪)


贊成+1
做得好,本來就該嚴格執行!
hf_jerry wrote:
http://tw....(恕刪)


內線道都一些新手或少開高速公路的人在開,他們害怕,
只要一車禍都好幾輛撞一堆,要命的別長時間開內線道.
佔據超車道是就是不對,也不是因為是龜車才錯。
別以為自己不是龜車就有道理。

hf_jerry wrote:
http://tw....(恕刪)


如果可以開放民眾檢舉,相信效果會更好一點!
美國加州案例:


高速路標準65哩 竟挨罰
記者張敏毅/洛杉磯報導 世界新聞網 北美華人社區新聞
December 09, 2013 09:00 AM | 4090 次 | 1 | 6 | | 高速公路上開車超速吃罰單是理所當然,但嚴格按照規定限速行駛,竟也有吃罰單的風險。華裔女生Jessica近日駕車每小時65哩,卻以「阻礙交通」(block traffic)為由拿到一張罰單。

她表示,高速公路限速65哩。起初選擇最左側的快車道,以每小時75哩速度駕駛。後來覺得開太快了,而且車中還有小孩,就降到規定的65,但仍然保持在快車道中。

沒開多久,交警攔下Jessica並解釋,她的車速從75降到65,算是「阻礙交通」,開出185元罰單。

她很委屈,不明白為何自己嚴格按照限速駕駛卻還被警察嫌太慢,決定上法庭爭辯。

但網路上多數網友並不同情她。有人直言,「最討厭在左道開車卻還要堅守限速的人」。也有人猜測,「開這麼慢,右邊的車一定都在呼嘯而過,身後的車也會憤怒不已」。許多人都認為,高速公路最左道的車輛開得快,略微超過限速是正常的,「只要大家都超過十哩,夾在中間,也不會有問題」。

加州公路巡警局(CHP)鮑爾溫分局發言人Rodrigo Jimenez表示,「超速絕對不行」,洛杉磯縣大多數路段都限速65哩,「只要超過,就有可能拿到罰單」。

在Jessica的案例中,她拿到罰單是因為減慢公路上平均車流的速度。他說,當駕駛者看到周圍車輛都以每小時70哩,甚至75哩在飛奔,她正確的做法肯定不是猛踩油門,與大家一起超速,「因為這樣很容易拿到罰單」。

除嚴格控制在限速範圍內,還要理性且謹慎駕駛(reasonable and prudent)。他坦言,如何正確判斷車速才符合理性且謹慎的標準並不容易,「有點灰色地帶」。

但在快速車流中,若其中一人駕駛速度太慢,也容易導致後面的車輛追尾,會被交警判定為「不安全駕駛」。

他認為,最佳做法是不超速也不擋道,若自己車速明顯低於他人,應該讓到右道即可。


Read more: 世界新聞網-北美華文新聞、華商資訊 - 高速路標準65哩 竟挨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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