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shtank wrote:
自由經濟下要知道誰是...(恕刪)
jimpeng25 wrote:
我也覺得應該從保險著...(恕刪)
這是很好的建議
美國IIHS也就是保險公司支持的
雖然已有NHTSA但乾脆連碰撞測試都自己做
我之前想過既然台灣普遍不守法
有些法律也是訂的不讓人服氣
那為何不像美國
在法律罰則前有個保險制度做緩衝?
但是真要執行絕對需要政府辦強制性的介入
因為那必需要所有保險公司都同意才有辦法
不然車主找另一家不遵守的保就好了
而且細節上的訂定應該還蠻複雜的
想要整理出大家都接受的費率調整方案
我想並不容易
當然重點是誰要開始動?
保險公司自己嗎?
如果真有夠大利益
我想不用推動他們自己早就開始做了
除非政府有偷偷扯後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