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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我在河濱公園騎車要帶者小相機才行

嗯~我也住東湖,

東湖地區路小車多,再加上捷運還在施工,我們的交通黑暗期不知道還要多久才會結束,
偏偏很多人就愛貪一時之便,想說反正只是買個東西、反正只是繳個費....
太多的反正造成交通亂像.

因而感覺整個東湖的交通秩序明顯差市區一截,
你可以很輕易看到 紅、黃線非開放時段有人停車,
騎樓被機車塞滿,住宅區人行道上停車,並排停車、汽機車雙黃線迴轉、轉彎(東湖路)
闖紅燈、紅燈右轉、逆向行駛.
再加上三不五時的工程車、砂石車、公車佔用道路....

想在東湖出入還真要有點耐心.
曾經試過打電話給派出所或是110敘述"太過離譜"的交通違規,
警方有時候會來應付一下開個單,
有時候就虛應了事.

很多亂象雖然你可以說台北的交通已經比很多縣市好很多,
但感覺整個南港內湖的交通秩序還是沒有市區的交通秩序好.

或許真的是停車空間不足,台灣也沒有法規要求買車一定要附上車位產權證明,
但至少....週遭有合法收費停車場時,
就不應該放任這些違規停車甚至併排的亂象
就像樓主說的,實際走走會發現,
東湖路有東湖國小地下停車場,康樂街有個新的公立停車塔,
遠一點 南湖高中有地下停車場,康寧路上也有公有停車場,
且這幾個停車場很少客滿,甚至生意不佳只得調降月租費.
唯一一個問題就是懶+不想付那10幾20元的停車費.

看來我也要開始想應樓主的呼籲,隨身帶個數位相機了.
既然警方心有餘而力不足,恐怕得靠我們自己的力量.

一但 大部分的車主都能有自覺,一起維護良好的行車秩序時,
相信不用訂一對罰則,也用三不五時來個交通大執法,
道路狀況也不會這麼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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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meotw wrote:
真好,大家都罵得詞嚴...(恕刪)

有些事錯了還要錯下去?我年輕時還"開車"上人行道超車~不代表我現在不能當個守法的公民~
(幾年前才清了罰單四萬多)

當然要駡得義正辭嚴~錯的就是錯的~有錢開車就要有錢停車~不是把關係到他人生命的"路權"
當兒戲~先不講樓主騎單車~就拿我們一般走在路上~是不是常常被迫要走到機車的動線上才能
繞過臨停或是併排的車~雖然自己很小心的往後看~但有些意外真的是機率問題~我為什麼要冒
著生命危險走在路中央???????????????????????????????

所以我對您"給他人一點違法空間"的言論十分反感~我不是個道貌岸然的假道學~
但我十分反感為"歷史正義"扭曲真理~

一時方便有時會讓人失去生命~地球很危險
romeotw wrote:
真好,大家都罵得詞嚴...(恕刪)

如果是不得已臨時下車買東西
我覺得還可以「體諒」一下
抽水站旁邊那些直接把人行道當車位,一停可能好幾天的
要體諒什麼????

還有在大家最崇拜的日本
腳踏車的路權僅稍低於行人
所有人行道、斑馬線,沒有腳踏車不能使用的道理
台灣不是什麼都愛日本、學日本嗎
突然又變成腳踏車不能騎人行道、斑馬線????

u9207008 wrote:
這種情況只要打電話給...(恕刪)


通知警察來開單...是蠻好的作法...
小弟打過, 不過警察大約要隔一小時以上才會出現...
還是直接照起來有效率多了...

內湖是個好地方, 大家應該共同來維護.
前幾張照片
車停在人行道上
怎麼有一種熟悉的感覺
現在在對岸工作
他們這裡停車都是停在人行道上
我問過當地司機 他們說正常的
jarome wrote:
會不會太嚴格了一點?...(恕刪)

如果今天有行人因為車輛佔用人行道,必須走在馬路上導致被其他車輛撞到了,
那意見會不會就改成"會不會太寬鬆了一點";法治社會,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我們是不是應該從"法.理.情"的順序去思考公眾事務呢?
如果這些車輛是停在他家停車位,那即使停成四輪朝天,大眾也沒啥意見吧??

timma wrote:
最後一張的福特你愛他...(恕刪)


台灣是怎摸規定的我不太了解,畢竟很多人都會為了一時方便而路邊臨停
不過小弟在香港工作時有觀察香港的規定,所謂禁止臨時停車的紅線是包括連乘客下車都不可以(下次到香港玩時,可以叫一台計程車觀察一下)只要敢停,就等著接紅單吧
相較起來,台灣的法律還真是寬鬆的可以
不過還是要給樓主的行為拍拍手,這個社會總是要有些人有正義感,不能每個人都和我們一樣鄉愿
shanchieh wrote:
有的。還有接受,網址...(恕刪)


新竹市有沒有呢?
有沒有大大知道?
我也住東湖....
照片中的道路我幾乎天天經過
常騎自行車也騎小50,也常開車。
我想各種角度的心情都還能了解。
走路或騎自行車偶爾也曾被汽機車擋住
雖然我覺得那些車這樣停不太好,但是當時的我並沒有生氣
可能是想想有時自己開車時,也曾這麼的停在路邊人行道上過的關係吧!
或許,也因為康樂街進去那區大部分是住宅區
會被擋路或會這麼停車的...其實說穿了...常常就是自己的鄰居。
不管認不認識,也總還有點"相互體諒"的心情吧!

不過...看過這篇後才知道還是會有人不爽的!!
下次就還是考慮先回家把車停好再出來買東西囉!

另外,東湖的交通其實說壞倒也沒那麼差啦!
前陣子康湖隧道的開通、加上其他的一些便道、便橋、替代道路等的配套,
其實已經對交通紓緩許多。
個人覺得比起三重中永和等地區還是好上許多。

再來,油價越來越貴,環保意識抬頭
加上經濟不景氣造成的物價上升、收入下降等因素
自然而然平常開車代步的人也該越來越少
近幾年來自行人口越來越多
聽說不久的未來將有機會在各各道路上闢建自行車專用道。
未來應該還是可以期許的。
QQ麻糬魔人 wrote:
剛用GOOGLE搜尋:
民眾檢舉違規可獲交安宣導品作獎勵

重點是:
民眾檢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需提供違規行為發生日期、時間、地點、違規事實內容、違規車輛牌照號碼、車型、車身顏色及檢舉人姓名、住址、電話等資料,匿名檢舉將不予受理

但是目前找不到檢舉的管道,殘念~!

可以匿名檢舉哦
台北市交大的網頁後面應該還有一段說若是違規事證明確,依然會受理開單的
我檢舉過好多次了
都只有留e-mail
都有收到回覆開單的e-mail
樓主的照片中都沒有日期時間
所以要檢舉的話
每一張照片的日期時間都要註明清楚哦
還有臨時停車的時間是三分鐘,不是五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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