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想法是...1.鎖緊車門2.加速離開現場若飆車族真的緊追不捨...3.繼續加速讓他們變成在車尾(或一半車身之後), 然後...緊急煞車 ==> 是你來撞我, 不是我撞你重點是讓碰撞點是對飆車族不利, 而非對自己不利
提供一個真實案例...我同事看到的"車禍現場"....呵呵....類似你說的 幾個死飆仔...追打一台休旅車...結果那個車主飆到這幾台機車的前面在急煞車...結果當然可以想像....就是後面那台機車撞得人仰馬翻...然後這位車主再報警處理...第一 他車上有被敲擊的痕跡... 第二 他是被機車追撞... 所以他一點都不擔心後續的問題...不過我猜這位車主應該也不是好惹的 不怕人家事後尋仇...才敢用這種方法懲治小混混...說真的 我倒是挺支持全面路口都裝設高解析的攝影機 並即時連線通報附近的警網來處理治安事項...一方面警察不用再盲目的巡邏 對付這些惡徒也能產生更大的壓力....
遇到危險怎麼辦?警察一定會說:先保護自己安全!(自身安全才有機會生存或者報X....)以下是理性回話↓..................................................裝俗仔~道歉求他們放過你們!要砸車請便~但是不要砸人!以下是非理性回話↓..................................................自身安全受威脅~油門吹下去,開出一條生路!如果後面飆仔不放過你,一直追的話!你要一直給他們追~然後..........大家應該都知道~為保持安全距離撞上跟你直接衝撞?哪個刑責低?以下是獸性回話↓..................................................衝阿~但是不要傷到無辜人民!
法律永遠是約束好人, 保護壞人... 不管有多壞;然後媒體製造悲劇英雄, 把犯罪的人英雄化;守法的好人因人民保姆無法保護我們, 好人必須自己承擔自衛的責任, 然後好人因守法被抓負起刑責;壞人繼續逍遙法外, 頂著一張悲劇英雄的面具讓更多好人為了保護自己而付出代價;好人和壞人, 是由媒體新聞來決定的, 法律看媒體苗頭向哪兒就倒向哪兒, 反正總找得到法律條文來懲罰好人, 也總有條文來保護壞人;台灣只有受害者團體, 沒有加害者團體;台灣已經很久沒看到正義了, 也很久沒有大快人心的振奮了;誰有關係, 誰有錢, 就能扭轉乾坤, 可憐的百姓只能看著新聞, 默默羨慕.. 深深害怕... 只希望倒楣的不是自己...;認清吧....這就是台灣... 還得過下去的...
我覺得妳身上最好有帶傢伙...= =|||上帝保佑...還是你有辦法原地甩尾...如果可以那我就沒話說了...噢對...建議你去裝NOS...= =|||逃跑比較快...買的到火箭筒更好...輕機槍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