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164131 wrote:
我的實際經驗是..
在高速公路我的車追撞前車,
馬上找警察處理,他會測量繪繪製簡單圖表,然後我跟被我撞的人都開一張3000元罰單好窮(因為對方獅子大開口要我賠償,沒現金要我押身份證給他不知所以大家僵持不下就原狀等警察來,所以雙方都被開單)。
然後互留雙方資料警察就走囉!
我接著就打給我的保險業務員,把車給到保險公司讓他看一下我被撞的地方,他會拍照存證然後其他都由他(保險業務員)出面處理跟對方處理,都不用我在花時間處理了。
ps:我是剛好煞停到剛剛好碰了他後面一下,他說他是新車,保險桿上的犀牛貼紙有一點點點點.......損傷,要價3000元嘆氣
.....(恕刪)
你們停在高速公路上沒靠路肩停才背開單的,
車上留一隻粉筆出小車禍時把雙方的四個輪子劃下靠路肩等警察來,
這樣應該就不會被開法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