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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關念)無照駕駛被撞.就算對方錯.還是要賠

車禍是看肇事的主因

或對錯幾成

無照不是主因

但出事

無照,110會開單,

但是否是肇事的其中之一原因
判定時,會參考,但還是以主因 為主

請往前看一下我PO的實例


我當初也認為無照沒有考交通法規
不懂如何安全騎車,和要注意事項.........
所以不應該無照騎車








yutasan wrote:
在台灣不管有沒有駕照...(恕刪)


"可能"
是 機車70% (行駛汽車專用道,或高速公路)
汽車30% (未注意車前路況)

可能會如此
文斌 wrote:
"可能"
是 機車70% (行駛汽車專用道,或高速公路)
汽車30% (未注意車前路況)

可能會如此...(恕刪)


這樣可否申請國賠?
因為政府沒有教育與督促好人民。
calvarial wrote:
這個就是我完全不能理...(恕刪)


我覺得你的說法真的很貼切
真應該叫法官多學學
我覺得
沒有駕照 肇責一定比較大

除非你能舉證
不然出事
一口咬定你亂開
根本百口莫辯

所以沒有駕照者
絕對不要開車或騎車
請身為青少年父母的一定要堅持
(看多了因為小孩吵,就容許他無照駕駛,
結果小則斷手斷腳,重則喪命。)
文斌 wrote:
我覺得比較"無賴" ...(恕刪)


歡迎來到台灣
建議
有擦傷應該當場坐救護車去急診
(為留證據,只好浪費醫療資源了)
並開立驗傷單
還可以去熟識的醫院
開個肋骨挫傷之類的
到時候可以互告過失傷害
無照駕駛應該改列公共危險罪, 不然區區罰點錢就是有人不在乎
老美警察要是逮到無照駕駛的
當場扣車人抓回警局叫律師來辦保釋,出去之後大約2個月就要
準備上法庭見法官,最輕也要罰個幾千美金跟社區服務幾百小時
要是無照兼肇事,那免不了進監獄蹲個一年半載
豬在台南 wrote:
無照雖違法! 但並不違反人身自由!
有人懂這句話的意境嗎?
...(恕刪)

我懂
有沒有駕照影響的是你有沒有上路的權力
並不代表你有沒有人權。
1589 wrote:
無照駕駛被撞,如果全...(恕刪)

這篇應該是這串裡面最有道理的,不加分說不過去
文斌 wrote:
"可能"是 機車70...(恕刪)

不一定
如果汽車駕駛是在高速公路或是禁行機車的區域內撞到機車
除非汽車駕駛有辦法舉證機車有明顯過失讓他撞上
不然應該還是汽車要付大部分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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