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律很好,政府少干涉,人民才有更多的自由。只要是我的行為,不干涉到其他人的自由和權利,政府最好不要管。機車戴安全帽,開車繫安全帶,飲酒,抽煙,吃葷,吃垃圾食物,吃口香糖。吸軟性毒品(大麻)。吸會上癮的毒品。自殺。安樂死。嫖。賭。裸體。義務教育。兵役。無車的高速公路超速。遺棄罪。不知道樓主,你能接受哪些?
就我個人認為其實自身安全自己負責好就好沒有必要祭出罰責倒是那些不守規定危害公共安全的人罰責在加重個50倍吧後座繫帶對大部分使用者來說真的會比較安全但也造成諸多的不便而且相較於酒駕撞死人也真的只算雞毛蒜皮還不如酒駕罰則加重50倍以上還比較實際
k555 wrote:前些日子有好幾次,很想像以前一樣回家載父母和小孩出去逛逛、吃個飯,卻考慮到因為後面放了二個安全座椅已再無空間可坐人,只好作罷,畢竟錢難賺啊!....(恕刪) 能理解樓主所說的..的確錢難賺..但沒辦法法律是這樣規定..就把7人座休旅車當作下一個目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