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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告]法律是道德的最後防線,堅守內線行進並不高尚

內線本來就該淨空嘛
大家互相一下就不會有閃大燈或逼車了
誰知道下次是不是自己要趕時間


不然臺北捷運博愛座怎麼會一堆博愛座空在那,大家互相一下又不會死
台灣的用路狀況
何時才叫車流量少
車流量多大概佔了80%時間
車流量壅塞佔19%時間
車流量少只佔1%時間
而於車流量多及壅塞狀況下自小客車皆可行駛內線車道

但板上怎麼多人為了這1%在吵到底是為什麼?
我想就是"自私"兩個字而已
每個人都想要"自己"一路暢通到家
其他別檔我道就對了
只要一檔就是龜車就是慢車就是佔用
偏偏自己也在占用卻沒關係




最高速限開內線還於法有據
但超速開內線就.........


ps.動力研究室綜合區已轉型成超車道討論筆戰區了
完全同意!這是看到目前的最佳解答了^_^
ragexyz wrote:
台灣的用路狀況
何時...(恕刪)
alaha wrote:
"超車道"這三字已經...(恕刪)


你的表速哪邊檢驗的? 你的GPS哪邊校正的!

你的110就是110 , 推論你戴的錶應該也自以為就是中原標準時間了吧!

"利A準A"就是了~


alaha wrote:
"超車道"這三字已經...(恕刪)
很怪的是[內線後車]都很堅守內線行進


其實
就算是在無限速高速公路
你內線後車 就算能開250

要是內線前車開150在超車
你一樣就得要[乖乖降速開150跟車 等他超完車回中線]

前車只要還沒超完車回中線 它正在超車 就不可能[禮讓]你這隻內線後車
你也不該逼車(危險駕駛)
你講甚麼自己二百五也沒用

~~~~~~~~~~
但是台灣嘴砲都會說外國人都會[禮讓]....
哪是甚麼[禮讓]? 只是超完車回中線
要超十輛車 就會超十輛 也不可能超個五輛就[禮讓]到中線去
我比較建議每一公里設一隻超速照相,超速10公里內5000,超速20公里10000,超速30公里以上以公共危險罪論處,犯罪工具沒入,是裕隆就沒收裕隆,是牛馬蛙就沒收牛馬蛙,因為是犯罪工具,沒有違反比例原則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30歲首購 wrote:
你的表速哪邊檢驗的?...(恕刪)

最高速限行駛其實不是要駕駛人就一定要緊守著110,而是上下10公里寬限值,100-120都在最高行駛速限範圍內,別再緊咬著gps110或是你的車錶跟我的車錶有誤差
速限是王道,法律是天條,沒人可以自己覺得不合理就自行融通便宜行事,因為法律已經是最低道德標準了,如果覺得不合理,可以請立委修法,修法之前,駕駛人還是只能遵守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Daniel Blue wrote:
100-120都在最高行駛速限範圍內,別再緊咬著gps110或是你的車錶跟我的車錶有誤差
...(恕刪)


所以你的立場是 100~120 就可以死守超車道,只要回答是或不是就好?

你幫我查一下,看電影插隊的話,有沒違法,哪一條?

開車心理不夠成熟的人

1.個人技術不佳或車輛性能不佳...導致無法合理操駕的心理自卑感
擴大到...不認可他人可以開快...所以盡己所能的阻擋

2.沒開車時...無法管理操控一切的自卑感...導致開車時一握上方向
盤因為感到掌控一切...所以產生"我就是王法"的心理出現...這會
產生完全不守法跟抵制違法而自行執法兩種狀況

大家都忘了...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執法權...也沒有立即鑑識的能力

在這樣的狀況下要說自己速度已達最高或是別人超速...根本是無法

得到100%的證據來證明自己的立論正確...有啥資格說人違法

其實法律就是最底限...在法律的規範下能夠讓大家都達到心理的滿

足才是完美...太過(超速太多)與不足(抵死不讓)都會造成混亂...

至於有無超速或者佔用車道太久...就交給有執法權的人去判定就好

自己做好守法跟接受他人的閃燈提醒的基本開車美德才是心理正常
在我的認知裡面 , 可以做得比法律明文規定更好 , 那就是道德 , 以上 !

60分只是剛剛好及格而已~~~
我,只相信我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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