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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大眼睛看清楚看清楚看清楚....


亨利叔叔 wrote:
沒有要超車就不要占用...(恕刪)

vicjazz01 wrote:
樓上的解釋不正確,也沒有根據


除非你能確定全台灣的車百分之百都準確都一樣沒一台例外
否則你無法反駁我
龜車神人一大堆,尤其開T開頭的~ 不必否認也不用對號入座,這是共識

幾個常見的

一 雙線道,兩台龜車神人低於速限並排!前方無車

二 雙線道,明明要靠左下橋,低於速限在右側車道行駛,快到才突然左切

三 速限80,看到照相機踩剎車,變60 ,怎麼看不懂中文嗎?多送你10公里那個就不計較了

四 開車自我為中心,不管其他用路人,想切就切,想慢就慢,遠燈喇叭盡出無效,後面追隨者一堆
五 安全距離喜歡保持500公尺以上的,記住你是龜車,不是法拉利飆200以上,不用離那麼遠


有些"安全駕駛"會說,你要快是你家的事!我保持在速限內你咬我!

殊不知,那些口頭說保持在速限內的人,往往就是前面講的那種,其實離速限還幾十公里


在路上行走,只要你保持在速限,我趕時間我會乖乖超你車

以上針對的,是喜歡低於速限行駛,白目駕駛行為無同理心的~


快就是危險,慢就是安全,很多人這麼強調著
是對的

但在低於速限的龜車陣裡,我只是保持正常速限值來走

所以在你們眼中看起來很快,但其實是你們慢~



哈哈哈哈,你怎麼知道我XX打的意思就是畜牲啊
真厲害

yungtechen wrote:
您應該沒管過畜牲吧
只要沒禁止
畜牲都會去做
就算禁止了
還是會有畜生會去做
通電為離夠猛吧
照樣電不怕




基本上我的狀況跟你差不多
沒辦法要求XX
只能要求從自己做起

yungtechen wrote:
我基本上很少上高速公路
有也是開中線居多
老實講
有車占住內線
你根本拿它沒辦法
深呼吸
想想家人
安全回家比較實在

yungtechen wrote:
占用內車道沒有罰則道...(恕刪)


「違規佔用內側車道最高罰6000-12000元」
怎麼會沒有罰責?

fanrien wrote:
哈哈哈哈,你怎麼知道...(恕刪)




抱歉
不是有意的

亨利叔叔 wrote:
沒有要超車就不要占用...(恕刪)


1.以與該龜速車相似速度行駛於其右後方半個車身~一個車身
2.該其後方出現車陣
3.國道警察:(02)29092354
交控中心:0800-008456

之後就一直維持,直到交警來取締...

亨利叔叔 wrote:
「違規佔用內側車道最...(恕刪)



請問這條該如何取證?

目前只有定點測速照相
加上高局幾台便衣警車上面的紀錄器
這種配套直接使這條罰則無效化
法律當然在
能不能執行?
知易行難




話說以前常常再講
不要跟我說你已經檢查過好幾次了
而是你給其他人驗證過了嗎?










不過說真的我真的不知道這一條
別砲我
這~~是在休息站小便斗前面的宣傳標語吧~~

一手扶XX一手照相~~

亨利叔叔 wrote:
沒有要超車就不要占用...(恕刪)


看得很清楚了

國道內側車道 時速78公里龜速開罰5千
.

分類:16.交通大小事

2012/03/20 11:

國道內側車道 時速78公里算龜速開罰5千

聯合報╱記者吳淑君、王燕華、陳文星、紀文禮/連線報導2012.03.20 02:45


國道警方取締慢速車占用內線車道,除使用測速器材測速,還得視內線、中線車道車況研判。
圖/本報資料照片


民眾行駛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時,得留意「要以最高速限」行駛,否則可能被視為「違規」,開罰五千元!

國道警方從去年底開始,將取締占用內側超車道的「龜速」車列為重點,但許多民眾並不清楚,行駛內側超車道要保持「最高速限」,否則就被視為龜速車。

「國道五號不是限速八十公里嗎?怎麼時速七十八公里是慢速車?」最近有多位宜蘭縣民收到「龜速」罰單,罰款五千元,氣得向民代投訴。

宜蘭縣議員林棋山指出,民眾被開罰的地點,都是在國道五號南下四十八點九公里處,被國道警察用雷射測速拍照舉發,理由是小型車違規「慢速」行駛內側車道。

林棋山說,該路段是個大轉彎,行經時都會減速,被罰民眾時速大都在七十六到七十八公里。

國道公路警察局九隊隊長劉正吉表示,內側車道是超車道,以國道五號來說,必須保持最高速限九十公里。國道一號大安溪橋以北速限一百公里,國三號土城交流道以南一百一十公里,民眾走內側車道,都不能低於這個速度,但執行時會保持上下百分之十的彈性空間。

國九隊交通組員警雷國強說,很多人把高速公路當省道開,這是錯誤觀念,不超車就應該開外側車道,讓內側車道保持順暢。

「龜速車還敢開在內側車道,罰五千元太便宜!」陳姓駕駛人說,龜速車開在內車道,影響他人行車速度,他支持取締,否則高速公路豈不變成慢速公路?

國道公路警察局三隊交通組長黃修哲說,內側車道車速快,駕駛人容易因「速度差」造成追撞,國道三隊去年就開始執行慢速車取締專案,已取締五百多件。





國道內側最高速限行駛 警署:將加強宣導

聯合報╱記者曾懿晴、陳金松/台北報導2012.03.20 02:45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總工程司連錫卿指出,大型車在國道須走外側車道,內側車道屬於超車道,路況不壅塞時,小型車行駛內側車道須以該路段最高速限行駛,否則可能因龜速被罰三千到六千元。

連錫卿指出,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的內側車道屬超車道,除了上下班尖峰時段不受限外,車輛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應回到一般車道行駛,不可長時間占用。

國道各路段速限不一,連錫卿表示,高速公路沿線已設告示牌,並透過電子看板宣導內側為超車道觀念,呼籲駕駛人養成「內側車道專供超車使用」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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