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liao wrote:
謝謝您的說明,經過多...(恕刪)
我進過幾次警察局警察大概幾乎都是想要案子不用處理最好
我也是騎機車的,在台北市的人都知道吧,汽車停車格是不能停的
就像汽車停到機車格也會被拖吊一樣
那他本身就違規在先,你沒告發他就很好了
但是我相信你到時後到警局說明以後,警察大概會叫你去和解
阿和解就是大概就是要賠錢,所以看你是要花錢還是要花時間跟他耗
Edsion wrote:
沒圖沒真象!!至少...(恕刪)
因為沒發生過這檔事,加上對這方面的法律觀念不是很了解...
所以本來是不便回應...
不過,看完後面的一些朋友的回覆以後...
我應該可以講一下了...
嗯...
依我個人的常識判斷...
我會覺得這根本就是來亂的...
如果說,因為機車停在你後面,然後你車子開走了!他車倒了!
(姑且不論是因為機車靠在你的車子上或是被風吹倒的

就可以被告肇事逃逸......(終於知道公家資源都浪費在什麼地方了?)
當然,事實上,確實開版大就接到了通知書...
不過,如果是以我個人來講...我大概會去開罵吧?
"麻煩請證明你的機車是被我撞到而因此受損或有人員受傷?"
"請警方查明相關證明再行文通知書,勿擾民和浪費資源!"
感覺上實在有點搞笑...
肇事逃逸......這不是應該是受害者要舉證的嗎?
(不然怎麼會那麼多肇事逃逸抓不到人的或知道是誰,卻沒證據告他!)
那這樣搞...哪天有人心血來潮...來這樣一下,被點到的人不就衰到暴?
真搞不懂這種報案是怎麼受理的?
雖說是為民服務...可是,也該看情況受理吧?
跑去警局,然後說某某車號肇事逃逸,警察什麼也沒問就受理了?
(不過,講真的!我之前也是遇過小擦撞,然後跑掉的!結果我一氣之下,跑到警局...
告訴他車號,那個警察居然也幫我查出該車號擁有人的住址和電話!完全沒問我到底什麼情況

我也只是簡單的跟他講說肇事逃逸...這樣就能得到住址和電話...那時真的很傻眼

OK...
這是我個人的常識判斷...不過,台灣可能不合乎常理的事情常常發生吧

不能以我個人的常識判斷去回應這樣的問題...不甚妥當...
所以,繼續看下去...
嗯...後來有人提供了一些法律條文和個人實戰

我終於可以講一下了...
(寫那麼多,其實只是想講這麼一句...)
Edsion老兄,你還真是會唬...

從你的文章裡,
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你應該是機車一族的...
也可以看出...你一定有受過機車被擠來擠去的慘痛經驗...
可是...你也不要這樣子就把黑的說成白的...把死的說成活的吧

完全傾向機車族方面的說辭...還能扯到"互相"的問題,實在給他很無言...
只能說亂洨亂真大...還民事責任咧...
如果以你所講的說法,拜託煩請提供相關法律條文及案例...
不然照你的說法的話...
改天我機車自己騎去給電火條撞,然後再找隻肥羊來宰就好了啊?不是嗎?
補:
拜託大家回文時,真的要細想一下...有些時候,假設是閒聊八卦的話題,那還無傷大雅,無關利害...
但...像這種真的需要實質效益幫助的,講幾句稍微點一下的話還OK,
講到這樣鬼扯的...誤導讓事主反而更一個頭兩個大的,還是少說為妙...
所以,我很少在版上扯到法律方面的問題,再不然也會謹言慎行...(稍微查一下有無相關法律條文可舉...)
沒辦法,因為我就是法律白痴啊!跟人家扯一些法律方面的假知識做啥?
再補:
我知道直接點名出來的文章很容易引起筆戰...
但發現最近Mobile01上有些討論區的文章實在是讓人很無言...忍不住挑了這篇來回...
如果不適,還請刪除!當然!雖然這樣講...還是脫離不了責任...
如有違反規定,那就把我停權吧

最近看文...常常會有一些想法想回...打了一堆以後,最後想想...總是又把它刪掉了

還是乖乖的當個讀者就好了

流浪...是為了尋找讓人感動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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