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如有超過標準是依公共危險移送的,這是邢事責任罰鍰是給政府的,你朋友是被依邢法過失至人於死判的吧!因對方也有過失,法官應該有判緩刑跟議科罰金,民事賠償責是給對方家屬的!所以記得車禍是用三種法去判的,邢法,民法,交通法規!依位階不同,其中交通法規,位階最低!以導致民眾有司法不公的感覺!
沒錯...死者為大我朋友.沒超速(沒被測速照到).沒酒駕...撞死二個15歲騎機車.闖紅燈.未帶安全帽的國中生(有攝影機為證).一樣是過失殺人.吊銷駕照.緩刑二年.一個賠800萬.相信我.你朋友還不是最悲的.很多正義超人.聽到酒駕好像要了別人的命.我覺的.罪不分大小.闖紅燈的刑責跟酒駕刑責應該一樣重.都是故意的.每年因為闖紅燈的車禍數應該大於酒駕的100倍以上.只是大家都說酒駕不好.因為自己想闖紅燈.有種那些正義超人也說.我絕不闖紅燈.我支持只要是故意的.就加倍刑責.記得.即使你只在家吃飯.有1/4的機率你出門會被算酒駕.台灣的食物很多是含酒的.只要你有做菜你就懂.連炒個芥藍菜.吃個香腸.吃個蒸蛋.白蝦.豬腳.可能算酒駕.今天你只是沒被抓到.不代表你不吃這些東西.也不代表你永遠會那麼好運http://www.youtube.com/watch?v=INtxADyZiDU
很不可思議.不過還是要看當時情況.假設對方闖紅燈騎車+酒駕妳朋友開車綠燈 如果是對方撞上來 我想因該完全沒刑責 .如果是妳朋友撞上去的.這就有很大的爭議因為這還有關西到有沒有煞車等等很多先不說他有沒有酒駕.正常速限內 如果有注意到 我想都能煞住.然後當時情況是如何?有沒有分心.講電話又產生很多因素所以還是把行況弄清楚 完整版 比較好 最好有影片目前我覺得現在人生活壓力太大了.高速公路翻車的一堆.就是反映有點過度了上次看到最扯的一次是 一台車路邊開門.導致另外一台車去撞便利商店...互推責任不過開門地方跟便利商店距離真的粉遠.我想那就是警張過度把油門當煞車.當然那有影片那個結論是門是有開.閃是有閃.但是還是油門當煞車居多
kuochunyu wrote:5%就要賠對方238萬,那剩下的95%對方要賠給你朋友多少?這種判決真的比扯鈴還扯!...(恕刪) 所以法官認為那位酒駕者價值 4760萬是因為酒駕者膽子很大 所以很值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