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_Tree wrote:扼殺了偏遠地區民眾的工作權...(恕刪) 樓主用字遣詞可以注意一下嗎?誰扼殺了你工作的權利, 你不想付用路費可以不要走高速公路啊,政府從頭到尾都沒有叫你走也沒逼你走...那我住林口每天都付40塊錢到台北,實際上也才走十幾公里? 這樣又算什麼?你要便宜? 我不想嗎?大家都想用路然後不想付錢, 這樣對嗎??
locadia wrote:個人認為高速公路應針對短程通勤收費的費率,必須把家庭收入與地區列入考量,以避免不公的情況發生!...(恕刪) 台北市停車一個小時多少錢??新北市停車一個小時多少錢??台北市租一個車位一個月多少錢??南彰化停車要不要錢??世界哪有你所謂的公平每個人一出生就不公平了連共產國家都不公平了還奢望甚麼公平呢?
some446 wrote:這就好像你買法拉利然後嫌稅貴 嫌油貴一樣月薪自己嫌少還買車~~使用者付費~~很合理阿不走國道還有快速道路阿時間金錢總不能兼得吧...(恕刪) 我不這麼覺得買法拉利是炫耀 事後批評是白癡但有的人就是一定要走高速公路去吃頭路一個是享受一個是混飯---------------------------------------------------------------我想會有人出面可能是因為以前不會碰到那麼多收費站那以前就乖乖上去馬上付錢又馬上下來的呢?我還沒看過台灣哪個政策推出時是不被批評的同理心...自己想想吧
真搞不懂這和住北部或中部有啥關係,有人又要揮到甚麼天龍國...這問題的根結是你住的地方離收費站的遠近,你光想到自己因此要多繳錢,有沒有想到住得更遠的人因為要避收費站,以往已經繞路而浪費時間和油錢很久了,你們有同理心幫別人設想嗎?一個政策總要正反意見可以討論,不管北部,中部,南部都會有人得利,有人受害,台灣已經夠小了,請不要再用很簡陋的方式做切割了。
locadia wrote:我的重點在於要讓有能力的人(我想我算是)能多分攤點,減少那些為過日子而苦的人的負擔。...(恕刪) 其實你的想法,方向上是沒錯,但是你舉的方案大有問題而已。計程收費是勢不可擋的,但是為一些低收入戶減免過路費也不是不可行,但方式卻不是在高速公路的費率上著手。較可行的方案,應該是政府定期發放預儲金給登記為低收入戶的駕駛人,儲進用來扣款的帳戶裡,不能退費成現金,也沒辨法轉帳,讓專款專用。以實質補貼的方式來做,才不會讓人有可趁之機。至於你列舉的其它問題,看來像抱怨,而沒有太多建設性,在此就不幫你補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