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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大執法之我見

我只能說~~過年要到了~~要趕緊搶一下錢~~不然沒有錢發年終獎金~~
只能找老百姓身上撥錢來發~~~習慣就好~~反正不是第一次了~~
大家還是小心一點~~守法一下~~以免荷包失血~~
[img]http://young1026.myweb.hinet.net/msn/p38.jpg[
民眾會反感在於警方執法心態不正矣!民風不正為一回事,是需要強力教育,尤其是基礎教育需要加強,但是困難度頗高,我政府過去教育失衡,現今政黨論替後也只重視本土文化~~愛台彎之類的教育,言歸正傳,過去(國民黨)時期警方已經在訂立預算了,就是罰單收入,這種心態可議,將罰金先訂好基數或績效,這就好像營利單位一樣,向鴻海、asus、中油、台積電等..此類商業單位一般,先評估該年度或明年度的成長百分比一樣,國庫或各縣市政府沒收入或預算空洞,就想用罰單來增加收入,然後就給基層條子壓力,鼓勵盡量取締開單,之後又還發獎金給警務人員,之前報導連市長都可以分一杯羹,這樣的環境下再來說:要加強取締民眾,教育民眾,我個人覺得違規受罰應該絕對應該,但是條子把自己當做業務一樣跑業績就會讓人民反感,條子們摸著良心看看,自己真的沒有再衝業績亂開單嗎???我自己的家人中就有一毛三的員警,雖然我們極度反感條子,有時後家人(當事人)自己也看不下去同仁的作法還有想法,最後在極大的心理掙扎下轉調內勤,總之,一旦有著年度收入的預算編制,這樣的作法民眾就會有反彈,為何呢?有預算編制就會要求業務人員去找業績,然後紅單滿天飛,然後一堆條子就會亂來,真正重大的違規鮮少去抓,我天天都跑國道,也不見國道有慢車開內車道被告發的狀況,但是拿雷射槍躲在暗處或坐在車上等業績上門的天天上演,還有不要常常拿雞毛當令箭,很多員警都喜歡拿雞毛當令箭,當然我們不可否認也是有好條子,但是相對之下少的很多,說真的違規重罰我100%舉雙手同意,但是執法的人員需要全面再教育,要跳脫以往的惡習,然後超然的以監督者來面對民眾,不要把自己當業務銷售員,想想看條子的收入已經優於一般受薪階級的民眾,先把自己改變,再來要求民眾守法。
koningchieh wrote:
那算我運氣好吧開車騎...(恕刪)


算你運氣好...不過這種警察..碰過一次你會記恨很久的...

不過以樓主這種口氣..好像人家不附和你的觀點...
提出不同於你的觀點..有酸人的語氣耶....
我覺得政府這一次的宣示意義大於實質意義
不代表平常沒有在抓超速,闖紅燈,走路肩,蛇行 。
用意在嚇阻那些心存僥倖的人

可是政府總是迷信開單可以讓民眾守法
以為開單可以減少事故發生
而警察也漸漸的變成了開單的機器
因為這樣做最簡單不過了
省得攔停還會被駕駛人抗議
見此言...怎能不推呢???

台灣的教育是如此.著重在違規就要開罰.但是不強調為什麼要遵守這個規定
應該教育為什麼不能違規.因為違規就有可能對他人造成不便
因為違規就可能造成受傷.因為違規就可能造成更嚴重的死亡
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怎能不多花點時間來遵守一下規定呢?
非得要出了事大家來靠北靠木(對不起.但我只能想到如此來形容作錯了又來哭的人)
每天新聞報來報去.大家不過看一下.然後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
好像這種事情永遠不會發生在自己身邊一樣
我想.哪個出事的人在事情發生前會想到自己會出事呢?
看過那麼多官司.沒幾個是完全在有一方不違規情況下面發生的
反正.大家抱著就是壞事都不會發生在我頭上的心態
出了事沒生什大礙.就稱"感謝神明保佑".然後依然故我
盡人事而後聽天命.人事未盡又如何求神來保佑呢???

我一點也不認為交通大執法有個什麼用.不過就是個風頭罷了.風頭過了依舊
每次下班回家.看到一堆家長載著小朋友.
安全帽沒戴.綠燈是綠燈.紅燈依舊是綠燈.左轉右轉直走好像沒了個規矩一樣
我心想.或許趕補習吧.或許還有事吧.或許還...........
但是.這些都不比它們的生命安全重要那麼一點嗎?
家長.在這點身教上沒有看過有做好的.或許.趕上補習重要多了吧?!

這個社會對跟錯分界已經很模糊了


paulgogogo wrote:
民眾會反感在於警方執...(恕刪)



就算是執法不公
犯法的事實並沒有被改變
講到警察躲在暗處拍超速車
我認為躲起來拍天經地義
現在反雷達人手一台,架在路邊的測速照相或是明著拍的警察一點用都沒有
就算用看的也來的及減速
所以就演變成在照相機和條伯視野內守法,一點用都沒有
沒超速亂鑽你管條伯躲哪?反之若有超速亂鑽被照也是活該
之前有看到別的網站還有人說啥警察躲起來拍沒有達到警告的效用
可是在"條伯/像機前一套,沒人管又另一套"現象氾濫的台灣
我說警察沒躲起來才沒有警告的效用
打從以前, 小弟向來就不反對交通大執法, 無論是能持續多久, 有一陣沒一陣都ok!
但是, 執法方式用"偷拍", "躲的抓", 這一點, 小弟就多有意見了.......
畢竟, 你是警察耶, 又不是小偷, 也不是竊賊, 有必要這麼偷偷摸摸躲躲藏藏嗎?
反而玷污了"警察"是正義的化身形象......
小弟倒是認為, 你就光明正大走在馬路上取締, 照相, 無論當場舉發或事後寄罰單,
至少一來 收警察巡邏之效, 讓有犯罪意圖的人不敢輕舉妄動,
也避免誘人犯罪後才事後追補! 二來證明你們沒躲著偷閒, 架著相機, 打混摸魚去....
三來光明正大,且當場拍照舉證或告發, 才讓人會印象深刻, 且避免讓市井小民有覺得被暗算的感覺, 避免事後收到罰單, 卻連那時怎麼違規的, 都忘記了, 甚至根本不知道違規了.... 日後再行經當地, 照樣忘記....
讓人知道錯在哪裡, 這樣罰款才有意義, 不然只是讓人感覺搶錢嘛............
citystation wrote:
打從以前, 小弟向來...(恕刪)


唔...........
不幸的是,其他地方我是不知道,在台灣這招不管用

"畢竟, 你是警察耶, 又不是小偷, 也不是竊賊, 有必要這麼偷偷摸摸躲躲藏藏嗎?
反而玷污了"警察"是正義的化身形象......"

就算是當場人贓俱獲被抓到違規
被抓的人也很少有人認為"條伯我錯了,您是正義的化身,我不該違規的"
反之是說啥你這搜括民脂民膏的壞蛋云云...........

"小弟倒是認為, 你就光明正大走在馬路上取締, 照相, 無論當場舉發或事後寄罰單,
至少一來 收警察巡邏之效, 讓有犯罪意圖的人不敢輕舉妄動,
也避免誘人犯罪後才事後追補!"

結果就是有犯罪意圖的人只有在警方看的見的地方會有所顧忌
不幸的是台灣的警察沒有多到可以遍佈台灣

"三來光明正大,且當場拍照舉證或告發, 才讓人會印象深刻, 且避免讓市井小民有覺得被暗算的感覺, 避免事後收到罰單, 卻連那時怎麼違規的, 都忘記了, 甚至根本不知道違規了.... 日後再行經當地, 照樣忘記...."

理由同一,民眾普遍認為等壞人被全數殲滅之後警方再去管他有沒有犯法不遲
所以他只會記得抓他的那位條柏很可惡,至於被抓的原因會記得的人不多

其實您的立意是對的,正常情況下警方的動作確實應如您所說
只是太多人玩陽奉陰違這招了
怪也只能怪人性總有一部分惡劣的成分在了
樓主實在說得非常有道理,看到新聞大執法剛公布時我拍手叫好,可是上網看卻看到網友一致撻伐

當自己是在路上規規矩矩遵守交通法規的用路人卻常因一些不長眼的違規者搞得七竅生煙~

擔心自己父母過馬路是否有危險之類的,每天都在祈禱自己與家人的平安~

但有些人總是膽大妄為地破壞交通規則,感覺馬路好像是為他們開的一樣~

不管現今政府做得如何,拋開不成熟的政治思維,有好的政策應該是要支持!!

不應一股腦兒地反對所有政策,畢竟那都是社會上大多數人的權益!!

至少這次的大執法,我可是舉雙手贊成!!
SSALEX wrote:
算你運氣好...不過...(恕刪)


我沒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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