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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不和解~好無助

各位看倌,有些發言似是而非,
對於樓主非但沒有幫助,
甚至對於司法造成誤解!

樓主,若需要有人徵詢,給我個私人訊息吧!
不收你費的!

一位法律人留。
憑良心講
對方開的價碼如果覺得沒行情 就不理他了 一切依法行事
而且很多人遇到車禍時 講難聽點..都想要趁機A一筆
根本不是想跟人和解 而是想跟錢和解
看到這篇我心有同感…也是同樣遇到這樣的問題,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覺得為什麼我被撞還要賠人家錢,

去調解時,還一條條列出來他的損失,還經神賠償咧,一口價就要10萬,我被他撞的我也被嚇到阿,我都沒

跟他要經神賠償了,最後的總決就是…騎機車比開車還安全。

台灣的法規真的是很奇怪,為什麼都沒人串連來修法呢~
真搞不懂台灣的法,錯的人沒得到逞罰還拿到錢,難怪假車禍越來越多
全權交由保險公司下去作就好....不然保險是保心酸的喔

等對方提告...在交由雙方保險公司下去調解
就這麼容易....沒有很困難
55萬?
太少了~難以表示歉意!
乾脆跟對方說將女兒許給自己當小三好了,直接照顧他一生啦!

說什麼"瘋話"~55萬溜
既然有備案!就丟給警察做肇事責任鑑定
另外其他都給保險公司去跟對方斡旋

說白點的話!若肇責不在己的話!還可以跟對方求償
我不知道55萬哪來的,不過你車體損傷記得也要要求損害賠償
這樣可以將兩造的損失抵消

車禍事故的責任比例應該由車禍鑑定的人提供(有報案的話跟警察講,付3000元就可以了)
不是保險員說的責任比例(保險員說9比1也沒有任何法律效應)

至於腦震盪,勞動損失,那不是對方說的算
你知道他去上課,建議妳拍照拍下來,或是取得相關證明
之前有人偽裝成失去勞動力,但是還是有出門買菜,最後判決勞動損失的部份不用付(因為對方並未失去勞動能力)

醫療給付的部份是最簡單的,他看幾次醫生,憑單據費款
假如有後遺症的話另外算,不過有沒有後遺症也是依據醫生開出來的診斷書為主,不是由對方信口開河

至於昏迷的部份並非事實,只要請醫院的人作證即可(護士醫生不可能不知道他有沒有昏迷)

所以整合下來......我完全不認為你會負擔10萬以上

至於要提告,要告就來告,因為上法庭,他一定拿不到10萬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給火車撞到會不會說火車應注意而未注意阿!!
我也有遇過這種盧小小
對方闖紅燈還橫向越過馬路
被我撞到
我也想說可以和解不想把事情鬧大
為了保險有作筆錄
結果他爸一直說我不對怎樣三小朋友的
我跟他說那我申請造事鑑定好了
結果他爸就不再跟我盧小了反而態度變軟
也是不了了之
既然是對方責任7你3那就讓他告吧
你的部份保險一定夠賠他們
在來就是要求對方賠妳7成的修車費用
依妳描述的情況妳一定站的住腳
別讓她們給妳唬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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