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orys wrote:樓主,你大概不知道有些國家是規定上路就是要開燈吧,大白天也是要開燈 這個我早就知道了但我想沒有一個國家會規定不管白天晚上, 有沒有霧, 能見度好不好上路就是要開霧燈吧今天看完台中爵士音樂祭節目走路回家在路上才驚覺霧燈改裝而且大燈霧燈一起開的車輛實在真多而且不是酷車才會改裝亂開霧燈像solio, yaris, smart等小車改霧燈大放光明的人也很多9點走到大德街和健行路口喫茶小鋪等飲料時注意健行路車輛狀況看到開改裝霧燈車輛後開始數經過沒開霧燈車輛大概都數不到十輛就又有開改裝霧燈車輛經過有時候是連著2輛都開霧燈這種亂改裝亂開霧燈情形實在很嚴重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2 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一、夜間應開亮頭燈。二、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五、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涵洞或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六、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以上,請參閱。
法律歸法律,會守法的人;他就是會守法,不會守法的人;法律算啥?前面大燈加霧燈不管白天或晚間,照死別人算剛好,自今年起強制於車後亦加霧燈,一些開車的用路人哪管你有霧或下雨;一概全開,凡正刺眼是刺別人,爽度100分,行車更加安全.以前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現代是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才不管別人歡喜不歡喜,用法律來制衡是有因刺眼出事才有用,不然各位只有私下抱怨的份.科技越進步,白目就越多,是成正比不是嗎?
Woody58 wrote:昨晚快9點在台中市街...(恕刪) 台灣人沒駕駛道德不是第一天換車到現在 前霧燈用過沒幾次後霧燈只有一次在高速公路下暴雨開過 雨一變小就立刻關掉至於喜歡大燈掛爆亮 前後霧燈都開的可能小時候家裡沒錢買燈泡 長大後彌補心理作祟吧前面有人說社會黑暗 所以前後霧燈要全開應該先去心理輔導跟看眼科比較正確還有這種全開的像樣的車不多某牌跟進階版L牌比例較多
yshumail wrot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2 條 汽車駕駛人,不依規定使用燈光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三千六百元以下罰鍰。 yshumail wrote: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第4款: 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謝謝提供法條資訊在此確立開霧燈不僅是自私, 侵犯別人同時也是違法行為不要再說"開霧燈還好、開霧燈又不會怎樣、開霧燈其實不算什麼"之類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