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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肇事逃逸............

好人不能常做
現在的社會都是這樣
但換個角度想 如果你是那個男的老婆
畢竟不是當事人 所以第一個反應這樣
也是可以理解的
只希望大家都能平安出門 安全回家摟
幸福就是 每天跟妳一起吃早餐~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我已經考慮把"和解書"
隨時放在車上備用了


Good idea~~
放心吧 ~ 樓主 ...

您既然有下車 , 這就不算肇事逃逸了 ...

一連串的扯... 刑法 184-5
這是我一個親友親身的經驗 他被一台機車 不知道是從後面超車不當或者是闖紅燈不清處, 反正對方是撞到他的側邊, 導致好像雙方雙雙倒地, 為何說是好像, 因為對方是年輕人, 很快的就把車騎到二十公尺外的路邊觀看, 但被撞的親友因為年紀大,且車子倒下壓到他老婆的腳, 還在四線道的正中間拉不起車子...這時那個機車的年輕人還在路煙看好戲,待我親友起身後,想說自己只有擦傷, 且該年輕人已經老早在路邊觀看應該沒事就不跟他計較,且揮手示意表示沒關係,所以要走了,想不到對方竟然開口說: "不用賠償喔?" 我親友直覺這是敲竹槓 所以跟他說我也受傷就走了, 事後收到肇事逃逸提起公訴.

扯的是對方在車禍後還主動要求合解 ? 天底下就有這樣的怪事,自己覺得是被害人,然後要求合解? 而且還說謊說什麼他倒在地上看著我親友把車騎走不理會他. 當然我親友跟本不會給他錢,去合解庭只是要看他搞什麼鬼? 天底下還有被害人給加害人錢的道理? 而我親友要求開罰單的警察局調閱路口監視器, 警察完全不理, 不是說什麼案子不是他辦的需要等休假回來的警察陪同才能去調,不然就是說什麼已經走司法程序,需要的話檢察官會調..就這樣我親友去了三次都沒調到...我親友說要告對方,派出所也說"已經走司法程序,開庭的話可以一併告對方"... ..

更扯的是檢察官在偵訊時完全不理會我親友所要提出的證據, 還建議我親友跟對方合解, 或許可以不起訴或者緩起訴或者建議法官可以緩邢. 不解的是, 難道一個人有沒有犯罪或者犯罪的輕重是看他要不要合解嗎?依照刑事訴訟法指出如果真的犯肇事逃逸的人做以上行為確實檢察官可以從輕處理,但起訴書中說我親友"明知"駕車致人受傷.... 有沒有搞錯啊...倒在路中抬不起車子,老婆還被車子壓到腳的是我親友耶...誰會在那時候"明知"一個已經老早連人帶車騎到路邊看好戲的肇事者有受傷啊, 難道是要我親友受重傷才會變成是被害人嗎?
檢察官難道都不需先檢驗原告是否說謊嗎? 從一開始就認定我親友是肇事逃逸.什麼証據都沒調查,只憑一紙謊言..只能說謊言戰勝真理....

而在開過一次準備庭後, 法院最近直接宣判了...緩刑兩年..還要交付保護管束...更誇張的是另一方面駕照也被吊銷了 還要罰七千... 真想罵髒話, 這就是中華民國的法律....還好法官有佛心,只判緩型.... 又更扯的是 當法官問檢察官緩刑的意見時, 檢察官既然說"不宜緩邢"....難到就是我親友不願意聽他的話不願意跟一個做偽證的傢伙合解 ??所應得到的對待嗎?

這是什麼法律?j我看一堆人可能就是這樣在賺錢的, 故意跟你擦撞 然後說沒關係, 等你走後 再報警 然後說你肇事逃逸, 然後威脅要你合解給錢...我看你只能自認倒眉.... 這就是台灣司法.....不知道誰訂出來的刑法184-5條

目前我親友正準備上訴....

在台灣....到底誰能保護無助的善良老百姓?
在此只能警告大家....不問事實 先告先贏......
我最近自己也遇上了
上星期五要出門想說目的地開車子不好停車..
就騎機車出去..
不到半路..就遇到忽然逆向殺過來的車子..我連停都沒機會就給他撞上去..
當然一陣天翻地覆我手腳都撞傷了..血還在慢慢的噴..
開車的一下車就一直道歉..說要多少錢他都賠..想牽我機車..並叫我不要報警..當下我就說不要動..馬上就報警處理了..
後來過程就不說了..線在對方保險公司全部要理賠..我修理機車的錢((因該部便宜..新車就被他撞爛了
還有我現在受傷未復原的醫藥費..((我受傷不能工作好像也可以要求理賠吼?
後來聽我爸媽說..他想急著處理是好像有喝"阿比"吧..我方是沒有要求酒測啦..我爸媽說看他很有誠意要解決..就不要求酒測..
真雖小..現在只能在家裡養傷
又是一個好人被欺負囉
我的經驗
我騎車過馬路被一位闖紅燈的阿姨撞到
因為我車重RV150+我3位數的體重
我沒倒車 他卻倒車了
當下立刻報警送醫院

他先生來到醫院還說我撞他太太要怎樣陪
還要我的身分證字號[我是壞人臉]
他親人是高階警官
說要查看我是不是通緝犯
[前來處理員警也在場]
........................
我當下氣到
大聲的對他說
我是被你太太闖紅燈撞到的
資料也給來現場的警方查驗過了
掛號費也先幫你太太出
是怎樣 搬關係喔
請你親戚來阿
我叫記者來[電話拿起來找人啦]

現場員警一直向他好言相勸
直到他太太說出實情
他才閉嘴 還好他太太向我說的句抱歉
也表明車輛會幫我修復
我才露出和善的臉

最後我當下決定說 車不用修 反正該車殼卡損早就斷了差不多
幫你墊的掛號費 還我就好了
[也請現場警察做完紀錄]

想到之前的新聞..有位老先生被車撞倒在路邊沒人理..沒多久又被輾過去就歸西了
新聞都在強調路人的無情..如果有人把老先生扶到旁邊也許意外就不會再發生
但社會就是如此..沒人願意惹麻煩上身..只能說..無奈..很多時候幫也不是..不幫也不是
之前騎車載老婆回家.....遇一十字路口,我要直行.....快到路口時....(我騎車不快)

瞬間....真的是瞬間.....一台車就在我面前直接右轉(有打方向燈),但根本來不及反應....
它就用它的右後車門把我甩倒了.....

事後,對方的丈夫出面代為解決.....修理摩托車....大概一仟元左右.....

但最後結束時,對方丈夫竟當面對我說:『以後騎車慢點...』

這擺明就是不認為他老婆有錯,而認為是我騎太快來不及......一想到就整個火....
開車的很多小白啊..
我住在辛亥隧道出口處,我們那條巷子與辛亥路交叉口都常常被很多小白拿來迴轉,有人技術好回一次就過
頂多造成來往車輛喇吧伺候

昨天我待右轉辛亥路,一台小白又準備迴轉,他迴的很快,以致於轉過來時居然車頭是對著我的車門了

我用力按喇吧,結果是怎樣...一個女的,一手拿手機講話,一手轉方向盤,技術又不好,..偌大的路口可以迴到

我的車頭都過不了,如果他再快一點,車子再猛一點,煞車再忘記踩,或煞車猛採導致後車撞上,

路口少不了又是事故

奉勸大家過辛亥隧道不要在第一個十字路口迴轉



回題一下

建議:

去找法律扶助基金會

這是為了幫助沒有法律方面知識的民眾而可以詢問的團體

是非終究可以澄清...逝去的時間與耗費的金額卻是不可回頭
janner wrote:
今天下午去樹林客戶那...(恕刪)


有留名片有留電話就足以證明你沒有肇事逃逸
不用怕對方威脅

基本上在這個CASE
你完全不用擔心刑法的問題

你只要能堅持你連過失都沒有,完全遵守交通規則
在沒證據的證明你有過失的情況下
就算被移送了也不用擔心會被判第284條

第一次的詢問的筆錄很重要
我建議不懂法律的不要小看這第一次詢問
能的話找個懂法律的或是律師陪同
會比較好
疾管局承認狂牛症在牛死3.5小時內才能驗出,證明台灣再檢驗無效!全世界僅美國阿茲海默症(常為狂牛症之誤診)為第7大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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