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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案分享]6/11發生的車禍已判決。(9/04更新)

7 / 3 和解 應該是常態了吧, 就算作筆錄 , 經由鑑定後,還是這個答案 , 所以只好自認倒楣 , 三年前我也是這樣,不接受 只會欲拖越久, 最後還是7 / 3 和解. 不嚴重就算了,警察也不太想理這種事.因為交通碰撞事故實在太多了. 之前我被後車撞, 追撞我的車還跑掉了,到了警局警察還對說 我車不嚴重 就算了吧.
總之, 開車小心為上,還好他速度慢, 若是快一點 ,人受傷了, 就不好解決了.
看看撞死人,撞傷人的例子,大多是私下和解,沒人想管這種事,除非您有後台.
趕快處理掉, 車子是拿來開心的開的. 忘掉這種不愉快的事.
如果版主有錢有閒的話, 是可以慢慢跟她玩....

一般鑑定也只是參考, 並不是判決誰對誰錯, 只是說明肇責的比例, 就算都是版主對, 對方不賠你也沒輒....
除非你再去法院提告...聽說相當耗時也要花費一些金錢....

如果修車金額不是很大...我想七成應該可以接受了...
所以開車還是保個丙式會比較好些...至少遇到這種鳥事就丟給保險公司去處理吧....

以前開進口車也遇過一個未滿18歲的騎機車闖紅燈整個網我車頭撞過來....
當時對方也是想私下賠錢...後來還好當時有去警局作筆錄....因為之後對方電話聯絡都避不接....
還好有保險...後來修了7~8萬....自己一毛錢也不用付....供你參考....
如果真的是像樓主說的那樣,
怎麼樣都是你全對,
對方全錯.
但是很可惜台灣的保險觀念不是很健全,
若是樓主有錢有閒的話,
就找律師跟他慢慢耗吧.
不然,還是摸摸鼻子自認倒楣吧.
雖然心中一定是無限的"冷涼卡好".
祝樓主好運囉
這狀況跟我岳父之前車被撞的情況差不多,只是我岳父是右後側被撞。

經過的情形就不多說了,雙方都有保險,重點是對方的保險公司只願意賠我岳父修車的7成,要我岳父賠肇事者修車的3成(最後我岳父只好出險賠),雙方的保險公司談定就結案。

這年頭連在路上好好的開車被不長眼的人撞,還得賠對方,實在是不太合理。萬一對方開的是進口高檔車,自己又沒有保車險,光是賠對方3成就比自己的修車費還貴,那真的就是衰死了。
fannfu wrote:
如圖。我為A車,對方...
9..她的保險公司只打給我一次,內容是說明可能會七三分擔,而後就沒與我聯絡了,發文當天是車廠打來跟我說對方保險公司只肯付七成費用,問我接不接受,我告知車廠會自行先付錢把車拿回來,並表示不接受這樣的和解,一直到今天,保險公司也沒再打來洽談了。(恕刪)


看到中間有一段大大寫到,你負擔三成大概等於對方修車的錢,這種情況下很明顯是保險公司
本來應該要全賠你,可是跟你凹看看能不能不用再出車主的修車費!

我覺得大大不需要先付錢牽車,請你的車廠告訴保險公司,如果不儘快處理全額的話,
你要連沒有車的代步的損失都求償喔!

一般車禍不是警方都會有鑑定嗎?為什麼要花錢自己在鑑定?
嗯嗯嗯~
又上了 一課....

原來路權 是這樣的...
看起來,理字是站在你這邊,誠如多位大大的發言,有錢有閒就慢慢跟她玩吧!

然而我們大多數人也真的沒那麼多時間,個人的經驗是,如果可以不用走到法律途徑,就儘量不用這麼麻煩。

因為他要你出30%的部份,你可以告訴的你強制險的保險公司來支付,如此你強制險的保險公司一定不想這30%的費用支出,接著就會調筆錄出來看,保險理賠員看過筆錄大概就知道了。

建議你可以找你買車時候的業代,因為保險公司的業績還要靠汽車業代,所以由業代出面保險公司比較會接受,至少我的經驗是這樣,後來對方全保險公司全賠,希望我的經驗對你有幫助。
今天第一次開庭,結果六千多元的零件費折舊下來竟然只剩139元,
若我完全沒責任,對方只需付我7000多元的維修工資+139元零件費。


而若我有責任,,對方就賠更少了,目前還得開第二庭,因對方要求折抵對方的維修費。



感覺很無力,被撞卻像是犯錯一樣,
難怪現代人開車都隨心所欲,反正被我撞到是你倒楣那種感覺。

下次被撞我不會再換新品了,硬修到好,因為維修工資不必折舊
以現行規定....樓主幾乎一定有一定比例的肇責
前幾頁有說過了
之前保險公司會很爽快說賠你7成,您不用賠她
是因為對方可能沒保丙式
只保賠對方的第3財損...
但現在上法院了
什麼事都會斤斤計較了
而且保險公司有的是時間
他後來一定不到庭
然後慢慢拖.....

比較好奇的是零件的折舊
此部份是有問題的
怎麼會剩100多
這是在不維修的狀況下才會這樣吧??
您應該是主張"由原廠恢復原狀"
能修的就修
不能修的當然要換新>>>此部份不會有折舊的問題阿??
然後雙方依肇責分攤
但相對您也必需依比例賠對方

至於上頭說的 聯絡強制險的保險公司出面先支付??
是想太多了
強制險的對方是指人的部份
財損是不包括的

前頭有些人說一定會贏 會全賠
真的是自己沒遇過....說的很輕鬆

以前也為了爭一口氣
搞的煩的要命
光去保險公司和調解會就耗掉一堆時間
損失的都是自己的時間
保險公司不痛不癢
他們養那麼多法務
才不怕
有的是時間陪你玩
反正最多就是賠他們應該賠的
您也佔不了什麼便宜

不過既然已告了
就儘可能提出對您有利的資料
其他就看怎麼判了....


樓主當初應該要講速度是在20KM以下,因為經過十字路口,車速限速是20KM,尤其是你講的『閃黃燈』的路口。如果這個路口是有紅綠燈的話,您就可以免責。
保險公司敢要7:3比,就是這個原因。因為雖然絕大部分你是對的。

先前也因為對方變換車道,害我從後面撞上。當初我就咬死我當初從紅燈起步(又不是義大利的牛馬車),加速度不可能拉的到那麼快,才把保險公司本來要的7:3壓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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