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開車習慣,正常車速內中線都走,如前方都無車輛開最外線,最主要看車流量。超車時開內線,隨時注意後方有無來車,有車接近變換車道至中線。開在中線時,如後方有大型車輛接近,變換至外線,讓其通過,絕對不變換至內線,因為正常車速又沒超車,變至內線反而造成危險,造成要超車之車輛要剎車。我不會像王瑞德先生在談論節目中講法條論!文字遊戲是給念過書的人亂說的!1.內側車道可以保持最高速限行駛?2.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有念過書的就喜歡咬文嚼字!不然律師法官怎麼可以黑變白,白變黑!台灣的立法委員都是吃屎的嗎?這是什麼法條?還有就是專家(專門害人家)學者(只會唸書不知時事)。大陸最基本的車牌是跟者人在跑,台灣還在落伍的數年更換車牌的落伍政策。待續.....
就個人開車20餘年來的觀察,高速公路不順暢,甚至堵塞的現象,有很大的因素是因有不少的小客車駕駛車速過慢,倘若有兩線道或三線道的慢車併行,積少成多,就會導致後方車輛車速愈來愈慢。所以20餘年來,只要路況允許,個人甚少以低於最高速限的速度行駛,縱使超越速限行駛於內車道,若由後視鏡見有後車逼近,要嘛在安全無虞下再加速遠離,否則就主動讓出內車道讓別人通行,勿成為他人的阻礙,讓道路維持順暢,個人認為這才是基本的駕駛禮儀及道德。速限並無法導正駕駛人的駕駛禮儀及道德,可惜相關官員總是無法瞭解問題的所在
eason0608 wrote:上次遇到一個天才跟你...(恕刪) 還有一招~內餡最高限速 後面在閃大燈時 保持最高限速~然後等到有測速照相快到時再換道 看那些超車合理的人他是不是也變龜兒子了建議~內車道不要占用~不要占用想歸西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