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立委加恐龍法官 沒用
訂這甚麼法條阿???
1.處無期徒刑? 爽吃免費牢飯 免做事 還要我們養他一輩子嗎??
(你判阿 對他來說不痛不癢有何屁用)
2.判個幾年假釋出獄後又繼續危害人間
(加害者會想我都已經被抓去關了有受到逞罰了還要賠?免談)
3.處無期徒刑無法賺錢名下又無財產時如何賠受害家屬
治本之道應該如下:
1.考照時應上生命教育課程一節其中包含鞭刑宣導短片
2.逕至剝奪名下財產給受害者家屬
3.處以鞭刑 -- 初犯10下
-- 累犯30下 分3年執行3次(每次10下.第二年起於受害者忌日執行) 執行時禁上麻藥
打的皮綻肉開看還敢不敢酒駕 讓加害者永遠記得因為酒駕而殺了人了
逃跑就通緝
4.平日要宣導酒駕鞭刑短片

看你還敢不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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