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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開車門惹的禍

中華民國有賦予人民說告就告的權利

只不過...要告你啥?

林北突然開車門 後面的的車要先心電感應得知然後停下來等老子下車 安全走到人行道 後面才能過

是這個概念嗎?

記得只有蔣公跟他兒子過逝的時候 才有全線停止通行呢

ken1210 wrote:
前兩個禮拜開車開在...(恕刪)


告死他

電話記得錄音

然後放個魚餌

一釣到魚就告死他

這種人超惡質
開門完全不看後面
好像都他對一樣

ken1210 wrote:
前兩個禮拜開車開在...(恕刪)

版主!拜託一定要硬一點
這種人就是要給個教訓
幫你推一樓
記者快來報導
這種人就是要讓牠出名。
讓懷孕的老婆去看精神科
說最近車門撞到 有嚇到
好幾個晚上都失眠

拿診斷書跟他要求精神賠償

要玩要拖時間 大家一起來

開車門百分百敗訴~~~讓他告罷~
所有修車費用就計息讓他慢慢拖吧~~~

Tom_Deng wrote:
那您要有心理準備
只要進了法院給法官判
法官會主動懲罰車子出廠超過五年的車主
這不用對方提
您用副廠零件是對的
請節哀

就告恢復原狀即可,管它那麼多。
如果只要錢就是會算殘值沒錯。
任何問題均可反應及討論,但不要罵髒話, 罵髒話不能解決問題,上法院和街頭抗爭才行。 該文會先他X的移動至資源回收區, 請發文前再多長眼睛。
請保險公司處理吧
ken1210 wrote:
保險是說除非他可以證明我超速不然都是對方的責任...
也不知道他是真有錢賠還是沒有錢賠...也不知道會拖多久
已經請保養廠用副廠的料去做維修了
如果上法院應該是不會輸.只是我不想跟他耗啊~~
就是有這種人
既然樓主有保險
那就直接出險給保險公司代位求償
如果中間對方還有任何言語上的恐嚇
記得錄下來,事後再到打一把刑事訴訟

leon2004 wrote:
就是有這種人既然樓...(恕刪)


樓主只有保第三責任險...
㊣三重YA騎團㊣-精神同在組

謝謝為民除三害

基本上連保險都沒有的人,他們是不會主動處理的,你只能盡快走法律程序~~

ken1210 wrote:
前兩個禮拜開車開在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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