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生死一瞬間


osla wrote:
時速120KM/H...(恕刪)


等你碰再來說吧
輕踩就能閃過,只能說一切想像太美好了
人家切過來 剩多少距離?
眼睛看到 再踩煞車 需要幾秒?

不是用鍵盤打的

book6157 wrote:
昨天下午載友人前往...(恕刪)



樓主開的車絕對是台好車 如果是神車 恩 應該.......
好在沒出事, 版大受驚了

既然有影片就直接檢舉啦, 這種變換車道的行為真是要不得 ! ! !

分兩項內容舉發吧

1. 跨越槽化線變換車道
2. 第 43 條汽車駕..第 43 條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第一項應該無庸置疑的可以成立, 第二項機會不大但也試試吧
好險平安
但是情急之下,除了急煞還有別的更好辦法嗎?

我也想知道,我只知道慢慢降檔,但情急之下真的來得及這樣嗎 ??
也只能這樣閃了,
只是我方向盤應該不會打到這麼大,
因為我撞到計程車的話,搞不好比失控安全,
平常就踩剎車就有在稍微練習怎麼踩剎車效率會比較好一點,
但是我沒辦法像樓主一樣利害可以在短時間內點剎,
我只是單純想說車子都有ABS,
我就不花時間去練習這個招了,
因為我也沒有這個天份啦
其實,注意到跟前車距離有些大,又不確定車行動向。
我大概就會按喇叭了。
個人是覺得計程車應該是死角的問題 而且他已經有要切進來的跡象還有切進來的速度都還在可應付的範圍 根本不必要做那麼大的動作 只要輕點煞車即可 這種狀況高速公路常遇到尤其是上下交流到最常遇到 沒啥

book6157 wrote:
昨天下午載友人前往...(恕刪)


計車夠真他x的白爛,
還有我想問你開什麼車,
稍微閃一下就晃成這樣

熊的爺爺 wrote:
話說如果真的沒閃過被撞,37責或55責或73責,如果要賠他營業車損不就超~譙!


變換車道100%肇責,
沒有在那37的啦
只要踩住煞車就好+1。

如果你開在高速公路上有隨時在注意四周的車,
你應該多少會知道自己附近有沒有車,
譬如,
明明剛剛超過一台車,
現在在後視鏡卻找不到,
那就多留意是不是躲在後視鏡死角和你等速前進。

這個狀況如果確定後面沒車(譬如三秒前看了後視鏡還有一大段才有車),
就別踩剎車換車道就好。

個人覺得以你的畫面看來,
你的處置應該是蠻危險的-打方向盤+踩煞車(還點煞!!),
車子晃得不像話,
如果你不夠鎮定,
可能就是撞護欄...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