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駛自然該罰(酒駕、闖紅燈...)尤其是酒駕更應該重罰
但違規我倒覺得要和看情況
您的觀點都是建立在政府規劃完全正確下
但
部分違規卻可能在於標示不清、速限不合理...等
例如
1.一個路口有兩種以上的標示、前方只能左轉或只能右轉又沒提前告知,最後整個擠在路口。
2.市區道路規劃不完善,內側禁止機車,公車在中線和外線猛切,最左側又只能左轉導致汽車都在中線,都擠在中外側的情況每日都可見。
問題點太多了,不勝枚舉
不是替用路人找理由
但建議先督導政府改善交通環境吧
沒有真正思考規劃各類交通工具的立場
問題源頭不治,您抓也抓不完
只是讓警察更開心
都坐辦公室就有源源不絕的業績
JCHP wrote:
小弟在台灣開車快要20...(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