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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發生車禍對方事後避不見面有解嗎?

這篇對我朋友有幫助
他也是被一台得力卡頂到
雖然不是賓士
但是camry要修也不少錢(後座椅都有點變形了,好險後座沒有人)
感謝各位大大的專業分享,希望可以幫上我朋友的忙
如影隨行 wrote:
就是修理費70萬所...(恕刪)


你那朋友超有錢~~ 三十萬就怕麻煩了....
我廠商有貨款不付二十萬而已 我就法院跑了好多趟

就是告他就對了~ 你朋友的心態就是他拿翹的原因
那司機一定想說: 厚著臉皮想說事主說不定怕麻煩 撐過兩年就過了,賠什麼錢阿!躲起來才是王道.....結果還真矇過了,真是賺爆了

法律的規定如下

關於更新零件部分之請求,應以扣除按汽車使用年限計算折舊後之費用為限。
依行政院所頒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及固定資產折舊率之規定,係爭車輛之耐用年數為5年,
依定率遞減法每年折舊1000分之369

若維修為 50萬(零件)+20萬(工資)

折舊時間 金額
第1年折舊值 500000×0.369=184500
第1年折舊後價值 500000-184500=315500

第2年折舊值 315500×0.369=116419.5
第2年折舊後價值 315500-116419.5=199080.5

第3年折舊值 199080.5×0.369=73460.7
第3年折舊後價值 199080.5-73460.7=125619.8

第4年折舊值 125619.8×0.369=46353.7
第4年折舊後價值 125619.8-46353.7=79266.09

第5年折舊值 79266.09×0.369=29249.19
第5年折舊後價值 79266.09-29249.19=50016.9

上法院告贏的判賠金額 = 50017(折舊舊後零件費) + 20萬(工資全賠) = 25萬

fortis0706 wrote:
若對方避不見面,就..
最後奉勸各位車主:第三責任險千萬不要省,現在都已經是高額保險時代了(個人是保了第三責任險財損五十萬,人身傷害五百萬,超額理賠二千萬),換算一天三十元內搞定(含強制險)。若真不幸發生事故保險公司都會協助處理,減少了自己的麻煩
.(恕刪)


樓主的情況是保第三責任險也沒用, 第三責任險是賠對方的,
要先修自己的車只能保昂貴的車體險

所以看到破車, 爛車, 就閃遠點, 他們多半沒第三責任險賠對方, 也拿不出現金賠
非常感謝01各位大大的意見分享

我會再把大家的寶貴意見跟經驗轉告我朋友

週末了,祝大家有個快樂的假期

再次感謝每一位願意分享經驗的大大們~

Ball_Ball_Ball wrote:
事發經過:朋友在停...(恕刪)


不管是新車、舊車都還是建議保全險(乙、丙式),若對方也只保強制險,那真的有的玩了。

對方不出面先走調解,再不行就上法院告,不過這種法官也會說你就跟肇事者好好和解,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還有老賓士維修費用要70萬,聽起來也撞的不輕,超過殘值又沒保險,想要實報實銷對方才不會理你,除非你真的遇到好人。

法院也會拿折舊(零件打折,工資不打折)來壓你,是我就會舊車去報廢並拿對方30萬元。

MARK起來,這跟我目前遇到的狀況有點像,傳送門

幾位大大提供的處理模式,很有幫助,持續關注中....
好吧!!簽下去了...
1. 雙方各走各的後貨車司機就失去聯絡,打電話也不接、貨車司機的公司也不願負責,遇到此狀況有解嗎?

事發30天後,去當時做筆錄的分隊申請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跟現場圖及照片
事發6個月內要提出告訴,看來你朋友沒有受傷,所以只有民事的部分
如果有人受傷,對方又是貨車,除了傷害告訴,連帶提出業務過失傷害
對方公司不願出面,那提告的時候連帶車主一併提告,可以多一個求償對象

2. 車子目前還在保養廠,看似對方並無賠償意願,是否應該先將車子拖回自己的停車場放置較好?

先請保養廠開立修復估價單,將來調解或上法院時可以做為求償依據

3. 這樣的事件是否只有走上法庭?

提出告訴之後,會先要求兩造雙方調解

4. 若對方良心發現,願意出來面對,維修費用適用實報實銷的方式跟對方索賠嗎?

看來對方是想拖時間,也可能認定你們怕麻煩不想上法院,那就提告吧

5. 承上題,若另購其他車,這台不修了,賠償費用又是以什麼為基準呢?

10年以上車齡,保險公司有一個求償依據,依照汽車公會的表定價格做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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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真是太有幫助了!

剛好最近碰到類似狀況,太感謝上面幾位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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