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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道撞到切換車道的慢速車的肇事責任?


Monmo2959 wrote:
請問各位,我方會因為行車"沒有保持行車距離"or"應注意而未注意"or 任何其它原因而負上部份或全部肇事責任嗎? 謝謝。


雖然說在台灣直行車的路權無敵大

但是台灣各個車禍新聞判決中 法官的決定似乎又沒有個統一標準

從影片中看得出來 駕駛是有足夠時間反應 並避免掉這一場事故的

不曉得會不會有 "應注意而未注意" 的疑慮存在

最後實際裁決還是需您跟大家更新

並且提醒速度不夠還硬要切入車道的駕駛一個教訓
r3688ex wrote:
看了大家的回文
我總算知道三寶們為什麼可以那麼理直氣壯的隨意變換車道了

這就是為什麼要防禦駕駛,上路只能靠自己啊!!!

怎麼看問題最大的就是那部拖車,這裡是高速公路不是一般道路好嗎...

樓主拍拍,這裡有很多鍵盤車手不要見怪
從拖吊車轉出到撞擊不到4秒..
幾乎是所有車輛從100-0的煞車時間+反應時間

樓主的肇責 很低

至於變換車道..不是每個人都像拖吊車司機那麼隨性..
亂閃..運氣好你閃過了大家沒事..
運氣不好,閃出去掃到其他車輛..動態下,造成的傷害更大..
而且馬上從被害者變成加害者..

拖吊車司機在高速公路上討生活那麼久,事故處理那麼多,自己連換到主車道的基本概念都沒有..
還職業的...真的很糟糕..

至於一開始就看到拖吊車..
沒錯..
但是沒有人會因為看到拖吊車在路肩..就馬上緊急煞車的..
基於信賴原則,
樓主的反應的時間跟雨天的煞停距離,
可以放心..
肇責可以爭取到0




事後諸葛很容易..
要說我也很會說..

其實樓主只要在第2.4秒處,先微踩煞車力道52%,然後再大念南無觀世音菩薩,接著用力踩下煞車1.72秒,
再微微吐氣17毫升並減輕煞車力道4.85%,這樣就可以安然煞停...
樓主...你為什麼不這樣做??
一切都是你造成的...orz...
大家都忘了行車紀錄器是廣角鏡
實際距離不是像影片那麼遠
從影片來看大概經過6個貓眼(算60公尺)
時速100不煞車60公尺大概只要兩秒就會撞上
拖吊車的錯,結案
街口 wrote:
雖然說在台灣直行車的...(恕刪)
個人感覺樓主的做法沒有錯喔,高速公路有誰敢一下子就踩重剎,而且"高速"公路路肩切進來本來就是要抓好後車來的距離,看後車有一點點距離就切進來,老實說算白木也可以說平常習慣就這樣開拖車才會導致這場意外,沒有警覺性。當做平面道路只要切進來大家都一定會讓,等沒車再出來不行嗎一定要人讓嗎!!!
Monmo2959 wrote:
昨天晚上在國道撞到從...(恕刪)


好怪喔
為什麼台灣的駕駛者...
第一反應不是踩煞車減速而是按喇吧???
請願取消林鄭家族的英國護照.https://reurl.cc/VaWZqQ

樓主沒剎車...
另外,遠遠就看到前方拖吊車,反而加速....


肇事責任...大概~ 你50%,對方50%
這裡高速公路,拖車的錯!!怎麼感覺大家講得像時速開20~30一樣 ,坐著打字沒感覺是吧!!!

Monmo2959 wrote:
昨天晚上在國道撞到從...(恕刪)


●應注意未注意
樓主可主張拖吊車切入時已鳴按喇叭,顯見有注意。
有無閃避動作與應注意未注意無關。

●未保持安全距離
前面已有大大說到,從路肩駛入車道有一定規則,並無打警示燈就可以隨意駛入之規定。
樓主可主張拖吊車是違規變換車道,侵犯直行車路權,非前方車輛,何來未保持安全距離之責?

●無閃避之問題
從影片中非常清楚,樓主發生事故後,左後車道隨即有大型車輛經過。
樓主可主張事發時有注意到後方有大型車輛,若進行閃避動作,
很可能導致後方車輛追撞,因此無法進行閃避。

●無剎車之問題
影片中樓主是有剎車的,這沒什麼好爭論的。
樓主可主張判斷前方路況是否危急、是否需要閃避、路況等等...
剎車與否判斷稍有延遲是正常生理現象,現實情況是樓主有剎車動作。

總結:
樓主可主張有注意前方路況且已進行必要之閃避措施,
事故主因是拖吊車違規駛入車道造成。樓主並無肇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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