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收為是為了要實現使用者付費的公平正義原則並且減少讓那些把國道當快速公路的用路者所以計程收費符合公平正義!!!只是收費單位的執行者與把關者讓人不悅!!Lumia825 wrote:我本身是住桃園南崁,...(恕刪)
我住林口,每天來回林口和內湖。我也反對20公里免費的方案。以往我一天要花80元來回,改為計程收費後,費用減少許多,分別為:1. 無免費里程方案:45元。2. 20公里免費里程方案:39元。我寧可選擇無免費里程方案,多花6元可以換來較少的車流,較不堵塞的路況,而不要為了省那6元卻把錢花在高速公路堵車燒汽油上。如果是無免費里程方案,不趕時間時我會選擇走一小段山路,從五股上交流道,可以省7元下來,但如果是20公里免費,我就算不趕時間都會覺得不走高速公路是笨蛋。
平埔番 wrote:我寧可選擇無免費里程方案,多花6元可以換來較少的車流,較不堵塞的路況,而不要為了省那6元卻把錢花在高速公路堵車燒汽油上...(恕刪) 不知樓主要說的是不是這個! 平埔番 說的我一目了然~樓主被砲到不出聲了嗎??? 平埔番有幫你解釋到嗎?????
我舉個下面的例子給大家思考,台北到斗南,現在的過路費是200元,將來若實施有免費里程的第三方案會漲成249元,倘若實施無免費里程的第一方案則會降成194元,大家可以瞭解這兩個方案所差別的55元就是在幫短程用路人付的錢,因此雲林人返鄉來回一趟要幫短途用路人多負擔110元。若實施第三方案免費里程的話,以後雲林鄉親回家就辛苦了,除了負擔自己的部份之外還要幫別人買單,不知道雲林的藍綠民意代表能不能為雲林的出外人說說話 ?其實多出些錢能帶來國家更好的未來倒還願意承受,但是要這樣不公不義地去為跑短程的人負費,這種錢實在是花不下去! 這口氣也嚥不下 !請教馬總統,您口口聲聲的公平正義到底哪裡去了 !
Lumia825 wrote:我表達的意思是,平常通勤免費里程省下來的錢,假日開長途的出去玩一下就倒貼回來了,一個禮拜省30元,假日開長途的多付就不只30了吧我指的是有免費里程跟無免費里程算下來的結果 通勤是非跑不可,假日遠程出遊是自己的選擇。拿香蕉比蘋果,別人有看沒懂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