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燈的穿透性比較好不然為什麼煞車燈、後霧燈要用紅色?忽然下大雨閃一下雙黃燈是無所謂但是當快、慢車道的車輛因大雨都閃雙黃燈又一起以時速六十以上的速度前進就是一件很危險的事尤其匝道附近,有人要下匝道變換車道硬切,後方若一個不小心沒注意到還是一樣發生悲劇。行進間的閃雙黃燈還是用在忽然緊急煞車時比較安全爆雨中還是開啟後霧燈後霧燈在暴雨中看起來不會那麼刺眼保護自己也不造成他人困擾。
foolingaround wrote:警廣很早就一直在宣導下雨天"請勿"打警示燈還是有一堆自以為聰明的駕駛人認為"沒什麼不可以"真是令人無言你在歐美的高速公路打警示燈開開看不用多久, 警察就上前關切你了都已經"閃警示燈"了, 表示你的車輛有故障情形, 那還繼續開個屁? 只會造成公共危險不過我看台灣很多駕駛人都是腦子故障建議這些腦子故障的人, 下次下暴雨記得開警廣聽聽看人家都已經講到口水都快乾了還是有一堆人依然故我...(恕刪) 沒辦法臺灣人我行我素的太多了講再多也聽不進去
美國月亮沒比較圓 有些工具是變通用的當開高速公路遇到豪大雨看不到前面,可以開大燈或看前車後霧燈或警示燈豪雨開警示燈的用意,給後方車輛看,讓後車控制自己與前車距離,以防追撞。前車要開多慢跟開警示燈無關,會開慢的就會開慢,因為看不到前面。若前車都沒甚麼警示可以告知後車,當後車能見度低又開快,跟車跟太近遇緊急再踩煞車,幾乎是煞不住的,車子是往前平移,想停都停不下來。那就會變成夾心餅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