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11/20更新)問題 開車時被闖紅燈的機車撞上

不管什麼幹道主線的,紅燈跟綠燈的路權判別就很明顯了,別急著和解,先申請初步研判分析表等結果出來。我年初的車禍也沒看到"應注意而未注意"幾個字,初判表直接就寫對方錯誤為主因,也沒什麼次因的。
tk119 wrote:
只要有任何酒精反應而發生車禍事故,不管對錯,撞人或被撞

哪怕只是0.01MG/L而已~~~

都要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吧~~~~~~~...(恕刪)

沒這種事吧 = =a

酒後駕車會製作生理平衡檢測 來測驗駕駛人是否有不能安全駕駛的狀況。
因刑法第185-3條公共危險罪,其構成要件為不能安全駕駛,非以酒測值來認定。(奇摩知識+)
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很好奇法官或檢察官如何證明某人應注意而未注意呢?

Yushiky wrote:
沒這種事吧 = =a...(恕刪)


有的有這回事,只是通常低於標準值的都可以通過測試,不會處罰。
那就對啦~~~

既然不只倚靠酒測值,還是要依規定移送啊~~~~

起不起訴那是檢座的事....



為什麼我會知道???!!!

因為我就是被只測出來0.01ML/G的人兄撞到.....

最後他還是警察上手銬在偵訊室偵訊~~~

警察說他要被移送公共危險罪~~~~
通常已經肇事就到代表不能安全駕駛 所以在這個劇情下應該警察來之後就直接帶回派出所了
要是不能和解馬上就是公共危險罪 不要再去想誰闖紅燈誰是主幹道之類的問題了

除非能你妳能"證明" 喝酒對這場意外完全沒有影響 代表即使你喝酒之後還可以安全駕駛

我就是0.09g/ml下被撞(汽車跨雙白線 右車頭頂到我)的苦主
有報警,就交付鑑定。
鑑定結果出來後,再依責任歸屬比例由強制險理賠。強制險不足的部分,就得雙方自行處理。
01上即便許多大大按照自己的經驗或推測判斷罩責歸屬,不過最終還是要警方的正式文件才算數。
既然要出門為何要喝酒
很多人喝到0.55以上被抓
也都說只喝一杯
請問你爸的酒測值多少
還有機車騎士闖紅燈是你爸說的還是監視器錄到的
truthful wrote:
我爸出門前有喝一杯小米酒
不會這麼剛好吧 今天去台南 就看到了2場車禍,第一次看是2台機車嚓撞倒地~,第2場是路口 一台檔車載貨撞上一台紅色轎車,地上有血跡~,後面一路塞.....


開車一定要保第3責任加重 預防萬一


看來你一定要徵求 事故現場發生的行車紀錄器,來證明對方闖紅燈撞上你爸的車,以那路口很短,機車硬闖開車是不可能反應煞車的,不過是對方撞上你爸車的左邊,而不是你爸煞車撞上,理論上你爸應該責任比較小很多吧~ 

記得去醫院 關心一下~黑

上個禮拜的新聞
直行機車闖紅燈自撞死亡,休旅車駕駛判免賠
通常在台灣,只要受傷或是掛點,無論對錯都會向對方求償
希望法官能夠開始正視路權(闖紅燈、跨越雙黃線),而不是應注意而未注意
況且,如果樓主的父親"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肇事責任,那闖紅燈的人豈不是也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肇事責任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