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利叔叔 wrote:
那測速照相如果灌水你...(恕刪)
測速照相的確有灌水
限速110
不會111就照相
放寬到差不多120左右
照您這麼說
我覺得要整條路都裝照相機
上面離題了

直行車一般只注意前方與前方左右,頂多再加左右
除非不定時看後照鏡
或後車閃大燈
白天閃大燈不容易發現
晚上閃大燈有挑釁嫌疑
閃左方向燈效果同白天開燈
按喇叭
有挑釁嫌疑
萬一前車急煞是要玩自己就對了
說白的
前車根本不會在意你後車開多快

而如果你看後方那瞬間
前面發生事故
基本上閃都閃不掉
因為能接近到示意想超車
因該沒有保持安全間距
沒保持安全間距是後車責任
又離題了

其實以最高速行駛於內車道
是提高道路使用的一個方法
而就是有人認為反正超速是罰我
內側車全部給我滾開
就算你是最高速,沒相機你管我開多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