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多人太情緒化了,法令現在就是以過失殺人處理,檢察官只能按法令去進行犯罪調查,問題是出在法令,而不是葉家有沒有錢的問題,難不成哪個低收入就可以喝酒開車?不滿法令罰責太輕的話,趕快去找你的區域立委,在立法院修法。我所在的高雄五選區的趙天麟,還有國民黨的楊麗環立委已經提案了,趕快催促他們。========================================交通委員會 李鴻鈞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林明溱 楊麗環 王進士 盧嘉辰 管碧玲 羅淑蕾 蔡其昌 陳根德 陳雪生 魏明谷========================================不過他們好像比較關心中國時報系併購有線電視的審查案。
葉少爺:富爸爸我要一百萬交保,你有一百萬嗎??葉爸爸:兒子阿!才一百萬,我準備了一千萬給你,準備給你交保的,其餘的你拿去,再買台賓士,看看哪個白目的,給他來個手斷腳斷!葉少爺:有錢真好!真的有錢能使鬼推磨
講難聽點,網路的發言算什麼?從第一樓看到樓上只看到一面倒的批評執法人員沒有一篇有搞清楚這新聞所報導的法律程序代表什麼然後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法律素養差勁奉勸樓上的諸位有空多念點書不然只會永遠活在自己的想像中
波卡3219 wrote:這件事背後代表了數種不公不義的惡勢力, 酒駕+視人命為草芥+高利貸, 如果政府沒有給個合理交代, 那以後大家都知道有錢有權可以隨便撞死人, 到時台灣就沒救了. 老早就是這樣了,你現在才知道?Welcome to 呆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