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72amd wrote:連局長都替他們講話了可見幕後多強大阿...(恕刪) .....唉!正常的生意人....不太會....刻意的(沒時間,沒利潤)....和司法相關....搞好關係....某些行業.......會特別....刻意的(有時間,高利潤)....和司法相關....搞好關係........安全帽,抓上班,買菜的...安全,零風險;抓飆車族...危險,有風險,....如蒼蠅,老虎之說矣~~PS: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imc wrote:家裡有錢並沒有錯,錯...(恕刪) 哈 改的真快啊~~1. 仇富部份請爬文 很多人解釋了 看不懂就算了2. 有人發起捐款 但受害家屬已婉拒3. 藉這幾件事件 討論的一直是酒駕 請爬文 有興趣一起連署支持修法 提高肇責
imc wrote:家裡有錢並沒有錯,錯...(恕刪) 小弟我也覺得是酒駕錯了。但是肇事者或是身邊的人或是那個長官大人的一連串話語、行為應該都跟酒沒關係了吧。難道說家裏有錢,姿態就可以高一些,貴人就可以多一些。原來這個社會真現實~看了40年了,社會還是沒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