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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市街頭看到為了施工而用推高機移車!

alexpopo1688 wrote:
也請這位大大先熄熄火...(恕刪)

當刀子砍在別人身上的時候,也許您的說法是叫別人忍一忍就過去了
當刀子砍到你脖子的時候,也許您會換另一種說法吧?

台灣人的通病,別人的命不是命....
別人就活該房子被徵收當馬路...因為大家要走這條路比較快..
你家被徵收當馬路時,就呼天搶地,用盡關係看看能不能繞過你家,把路開到隔壁去..
焚化爐,納骨塔,核能電廠永遠都蓋在別人家隔壁比較好,蓋在自己家附近就是天大的缺德事.

唉~不可否認的,我也是這種人..習慣就好了吧....
這種事有啥好爭的..沒有多大損失就讓它去吧.留點力氣跟精力去爭有意義一點的事吧.

大家先別這麼理直氣壯、義正嚴詞
貼告示的話,可以確定每一位車主都知道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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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的朋友就是這樣
他停在合法的停車格內
坐小黃去機場 飛往大陸15天
回來傻眼.......他的車在電線桿跟樹的中間...

毫無縫隙.........
沒錯 不管怎樣都好

不過 我個人覺得 如果我是車主

我在意的不是有沒有被移動

而是車子在移動的過程中 有沒有被損傷

尤其是惡意的損傷

都市在開發難免會有工程的情形

不過當每個人能夠將心比心 我想社會會更美好

水月 wrote:
回來傻眼.......他的車在電線桿跟樹的中間...

毫無縫隙............(恕刪)


車主不知道,不一定是包商的錯,
因為也許人家施工很快, 公告當然也早就拆除

像這種車主在公告前出國, 他的權益也必須顧到!

車主知不知情不是問題所在 , 重點是: 車子必需移回原處!

Sport X-over for 4 seasons of weather !!?? NO Sport! No X-Over! Only 4 Wheels
大家討論那麼多

包商也不見得可以知道

我想

這要看每個車主的運氣如何

如果是版主貼的車車

我認為是受到很大的傷害

每個人的見解立場不一樣

所以 會有衝突的地方

因此如果能夠稍微的體諒受傷車主的心情

我想大家一定可以尋求更好的答案
1.瀝青混凝土舖築機+司機
2.怪手1部+司機+助手
3.黏層噴撒車+司機
4.舖築人工5~6人
5.領班1人
6.監工1人
7.滾壓機2部(1大1小)+2司機
尚未出AC料-AC廠成本暫不估計
就已經至少要5~6萬
既已公告~那如因停車造成無法施工
車主也因該要賠償施工成本吧
那不是我的車車啦,我只是騎機車路過,覺得這個現象值得討論所以用手機
拍起來,路邊有許多高價車種,我很好奇這些車照移嗎?
既然都有明白的法律條文了,就不需要再爭了!

為啥有法律?就是因為A說他有理,B說他也有理,最後就是搬法律出來判定!
亂停車的人錯,但是包商不能動私刑!
正如欠債的人不對,你也不能去他家搬東西抵債!

如果人人都能執法,還要公權力幹麻?
Elisha wrote:
既然都有明白的法律條...(恕刪)


現在正是停車的人沒錯...(合法停車)
移車的人也沒錯............(法律有規定)

所以才會有糾紛啊.........(啊...不然..都是小弟的錯好了......)

這樣世界才會和平啊..........
benghun wrote:
叫人家熄火自己講話卻...(恕刪)


公告施工時間有問題?
這是什麼意思

是說地上噴了1號~10號要施工...包商3號才來..是這樣嗎?
還是您的意思是說提前來施工呢?

施工公告的方式有很大的問題
能不能請您..想出個好方法好了
停車的人..有些人可能是外地來的
有些人可能只是上班停車的地方
有些人可能是其他地方來玩的
難道還要半年前公告..再加上新聞廣為宣傳
然後派駐個人每天站在那裡說...這樣過幾天要施工..請勿停車
還是要做個看板...或路牌?

還有您提的
一個打扮的阿娜多姿身材火辣的女郎被歹徒給玷污了...但是輿論卻說因為女郎要打扮的如此引誘犯罪所以活該,卻忘了真正違法的是誰...
好像不是那麼適當
在公告施工期間停車的人本來就有錯吧....您提的什麼美女...何錯???不一樣吧
什麼輿論不輿論==

還有..大家都是討論...何必拿什麼社會歷練說別人
搞不好..當事人出社會還比你傑出..比您處世還圓融...
這麼容易就覺得別人酸你..我看您社會歷練也不怎麼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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