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mzomble wrote:
給大家一個觀念
使用者付費------不可無限上網
如果照這個羅輯
那------------->
以後 報案 要不要也先收個100元 ---->使用者付費
然後再看案子大小? 派出的人力多少?
來收費嗎?
以後 叫救護車 要不要也先收個2000元 ---->使用者付費
別忘了 政府 不是 營利單位
如果 事事 惟「利」是圖
那百姓就慘了
更何況 我們沒有繳「稅」給政府嗎?
那些路也是拿 百姓繳的「稅」 蓋的吧
本日最中肯~~



政府的黑頭車雙B車坐起來很威風喔,油耗多少啊? 人民繳稅有同意你們過這麼爽嗎,買好車,幫你們加滿油,載你們去辦公室吹冷氣幫你們繳電費,很讚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