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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計程收費應為0.8元/公里, 簡單數學如下

如果國道真的是照公里數收費....
那能夠要求更好更平整的道路,更快及不塞車的車速
如果上述做不到是否可退費
畢竟那是很多納稅人的錢所建的!!
並不像日本許多快速道路是企業所蓋才實施公里收費
道路是串連距離最好的捷徑,打斷了捷徑,就會變得很緩慢
如果再這樣下去台灣真的就是許多惡法的產生

平常跑高速公路就遇到高官車隊經過,不是擋收費站就是警車逼車讓高官通過
如果收費的話那不就在交流道擋車,照成更大的困擾....


BernardLin wrote:
我覺得計程收費很合理...(恕刪)


看不出他的維修費用花在哪
路永遠是那樣爛
每次過收費站都很幹
收費站前後的硬式鋪地
北部的永遠比南部的好
寫信去抗議得到官方的回應是經費不足
那憑啥北部的路礦就比較好
收費這問題 應該很好解決
現在說要以每公里 收0.9元
而你說要0.8來收

不管怎樣 大概的價錢 已經知道了
不太可能 超過1元來收了吧

所以我想說 收費0.9 或0.8也好
正式收費的時候 高公局 要知道 錢收了多少
如果超收 應該降價時 就該降下來

因為 現在的計算方法 我認為都是很不準確的
以車流量 以收費站的營收...
也不能知道 短程的人 沒過收費站的人 究竟有多少人
雖然 這些東西 都只能以平均值 為參考

我還想到
高公局都說出 收費的基準了
為什麼 不來實施一下
來個幾個月 或是半年的 優惠呢 就如說 收費為 0.5元/公里
順便做使用狀況的分析 來計算 合理的價錢

我不知道說的對不對
有錯請糾正
我個人非常贊成高速公路計程收費
使用者付費,用得多就必須付得多
至於合理的費用見人見智
每種計算方式都是有人褒有人貶
永遠也吵不完
我覺得重點要讓付費的人覺得付出是有價值的
而不是付費後還要受一堆鳥氣
高速公路就基本的使用上就是要高速
由匣道進出計算公里數也應該計算時間
這樣一來就可以求得平均時速
當平均時速低於60km的速限時,我覺得應該折價收費
當平均時速過低(假設是低於30km)時,應該免費
如果是高鐵的價位,台鐵的速度,任誰都會不爽
台鐵誤點都會退票價了,高速公路也應該比照辦理
而且這樣一來照相機也可以全拆了
只要平均時速高於最高速限就是代表超速
(一堆人看到照相機就亮起煞車燈是非常危險的)
而國道警察要花力氣抓的是那些把高速公路當一般道路開的車
保持道路順暢是政府最應優先處理的事
讓付費的人享受應得的價值,自然就會心甘情願地付費

我在空間裡行走,尋找前所未見的綺麗; 我在時間裡穿梭,觀看古往今來的絢爛; 我在記憶裡遨遊,回味刻骨銘心的感動; 我是個旅人,一個隨時整裝待發的旅人。
政府大費周章搞個新的計費方式,不管以什麼方式計價,或公平不公平,其目的當然是替國庫多進帳一些,政府哪管這錢是A付的還是B付的,總之最後收到的錢大於原來的錢,就達到目的了。
那我願意 每公升的燃油加價0.8元的燃料稅 換取高速高路全面拆除收費站與收費系統~~

廢除所有無意義拖褲子放屁的收費方式

I'm major.
台灣地狹人稠
政府應該多規劃一些大眾運輸計畫
台灣的汽車真的太多了
現在買房子很貴
那買汽車呢?
一個剛退伍的小夥子都有能力買的起
努力工作一年存個十幾當頭期
然後貸款個三年或五年
就可以買台車過過癮
平常沒在開
假日出門又怕塞車
一個月停車費3000-5000
每年的牌照燃料稅6000-20000
保費+保養阿里阿紮
結果每次油價要漲時再開去加油站加滿油為了省一公升幾角幾分
加到超級滿也不過省個幾百塊.........
造橋鋪路,徵收土地,高速公路維護費用等
是否也應該加入.

您滿適合提供資料給名嘴,看看怎樣幫民眾爭福利.
很佩服您找的到這些資料,但如以使用者付費

我倒式建議應該以車輛重量為基準,
因為重車(貨櫃車,砂石車,大貨車等)對於路面傷害較大.
應該讓使用者付費觀念建立.


0928888888 wrote:
摘要:估算一年內過收...(恕刪)
1、德國不用收費
2、早該不用收費,是之前建國一時,有立案收到成本回收即可免費使用

以上,是我所知道的
shiorizero wrote:
老實說,該公式的論點...(恕刪)

您真內行
我親戚鄰居就這樣
老公走了換老婆領到死
接著換女兒繼續領到死
我在想會不會他孫子也繼續領?
呵呵...這樣合理!?

回到主題:
按里程計費早應該這樣搞了
高速公路都已經回本了還繼續收
可能納稅人的錢比較好賺
錢多花起來也比較過癮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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